[?韋?曾?]
“搬家”禮物。
[?yí?曾?]
“遷”以遺囑方式將其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遺贈詳細說明壹
遺贈是指被繼承人通過遺囑將其部分或者全部遺產贈與國家、社會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的民事法律行為。伊斯蘭法的概念是指死者生前通過遺囑將部分遺產轉讓的行為。遺贈應當由受遺贈人委托的繼承人或者遺囑執行人執行。
遺產二詳解
還在付出。
金?陶謙?《乞食》詩:“主人解余意,遺不空。”?明?馮夢龍?《永遠的團圓報寧陽》:“易萍每得壹袍,皆遺贈之,尊有幽燕之銜。”?許地山?《織壹只蜘蛛·枯楊·花》:“親戚家沒有女人,除了年尾的遺產,不常來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