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清檔案:
明清檔案分為內閣檔案、兵部檔案、內務檔案、宗仁檔案、國史館檔案、清宮內各處檔案、清代各部院衙門檔案。其中,大部分是中文的,還有英、法、德的滿清舊檔案和外交檔案。民國時期,這些極具史料價值的檔案經歷了種種磨難。解放後,新中國政府將故宮博物院文獻庫改為檔案館,直屬檔案局管理。
2.殷墟甲骨文:
中國殷商晚期(公元前14世紀晚期至公元前165438世紀早期+0世紀中期)遺址出土的龜甲、獸骨,包括經過矯正、鉆孔、燒制、雕刻的龜甲、甲殼和肩胛骨。因刻在甲骨上,故稱甲骨文。
3、居延漢簡:
20世紀,中外學者在中國西北居延等地區發現了大量漢簡,即“居延漢簡”。石是20世紀中國檔案界的“四大發現”之壹,對研究漢代的文書檔案制度和政治制度具有重要的史料價值。“居延漢簡”是因為在內蒙古自治區額濟納旗居延地區和甘肅省嘉峪關以東的普塔縣發現的這些漢簡而得名。
4.敦煌經書:
敦煌寫本又稱敦煌文獻、敦煌遺書、敦煌遺書,是指中國甘肅省敦煌縣莫高窟出土的4-11世紀的古代手稿。自前秦建元二年(366年)僧人開鑿第壹洞以來,代代相傳,壹直在進行寫經造像的活動。北宋仁宗時,西夏攻敦煌。為了躲避火災,僧侶們將大量文件藏在山洞的復合室內,然後築起泥墻,在上面作畫作為偽裝。
文化遺產分類:
1,有形遺產:
有形文化遺產是傳統意義上的“文化遺產”。根據《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簡稱《世界遺產公約》),包括歷史遺跡、歷史建築和人類文化遺址。物質文化遺產包括古遺址、古墓葬、古建築、石窟寺、石刻、壁畫、近現代重要史跡和代表性建築等不可移動文物。
歷史上各個時期的重要實物、藝術品、文獻、手稿、圖書資料等可移動文物;以及建築風格、分布均勻或與環境景物相結合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歷史文化名城(街區、村鎮)。
2.非物質遺產:
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的定義,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被各種群體、團體、有時是個人視為其文化遺產的各種習俗、表演、表現形式、知識和技能以及相關的工具、物品、手工藝品和文化遺址。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四大文化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