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人民使用漢字的差異不僅在於大陸使用簡化字,臺灣省使用繁體字,還在於很多字存在於大陸而不存在於臺灣省。中國大陸沒有臺灣省的流行語。更值得註意的是,同壹個詞在中國大陸和臺灣可能有完全不同的意思。“愛人”在中國大陸是指配偶,在臺灣省是指“愛人”;中國大陸的“郵差”在臺灣省被稱為“郵差”;大陸所說的“武術”,在臺灣省稱為“國術”;大陸公司的供應商或業務員,在臺灣省稱為“跑路經紀人”;臺灣中國大陸的“學生會”叫“班會”;中國大陸的“電磁爐”在臺灣省被稱為“電飯鍋”;大陸的“立交橋”在臺灣省稱為“立交”;在中國大陸,“機車”稱為“機車”,在臺灣省“機車”是指“摩托車”;美國前國務卿在中國大陸被翻譯成“Rice ”,在臺灣省被翻譯成“Les”。這些差異有時會給兩岸交流造成困擾和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