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刑的結構是:附(左右結構)加(左右結構)刑(左右結構)。拼音是:fù jiā xíng。註音是:?ㄨㄐㄚㄒㄥ_。
附加刑的具體解釋是什麽?我們將通過以下幾個方面為您介紹:
壹、文字說明點擊此處查看計劃詳情。
附屬於主刑的刑罰。
二、民族語言詞典
附屬於主刑的刑罰。如剝奪公權、罰款、沒收等。德語Nebenstrafe(Strafrecht)_
三、網絡解讀
附加刑附加刑是指刑法規定的對主刑進行補充的刑罰方法。罰金刑屬於財產刑的範疇,是壹種以強制犯罪分子(包括自然人和單位)繳納金錢為內容的刑罰方法。關於罰金的裁量原則,《刑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罰金數額應當根據犯罪情節確定。在我國刑法中,經濟犯罪主要是刑法分則第三章規定的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共有90余條,基本上都規定了罰金刑的獨立適用或者附加適用。刑法分則只規定了罰金的地點、單處或合並,並沒有規定罰金的具體數額限制,而是由人民法院根據刑法總則確定的原則,即根據犯罪情節酌情決定罰金的具體數額。
關於附加刑的成語
刑無刑,但王刑重而嚴,明正定刑重而嚴,添油加醋。
關於附加刑的詞語
重刑,嚴法繁刑,重刑,嚴制,明刑,適刑,王明刑,弼教,重禮樂。
附加刑的造句
1,同種附加刑應采取合並原則,異種附加刑應采取合並或吸收原則。
2.第三十二條刑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
3.不能登記是元代刑法中的附加刑,指的是沒收違法者的全部或部分財產,甚至是其妻子和奴婢。
4.沒收財產是我國最嚴厲的附加刑,現行刑法對此作了大量規定。
5.復職權是刑罰消滅制度的壹部分,是消除附加刑等有罪判決後果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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