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應收:
指適於回收利用和資源化利用的廢物,主要包括廢紙、廢塑料、廢金屬、廢包裝材料、廢紡織品、廢電器電子產品、廢玻璃、廢紙鋁塑復合包裝等。
2、廚余垃圾:
主要指易腐爛的有機垃圾。食堂、賓館、飯店及相關單位家庭產生的餐廚垃圾,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產生的蔬菜水果垃圾、腐肉、碎骨、雞蛋、畜禽產品內臟等。
3.有害廢物:
指可能對人體健康或自然環境造成直接或潛在危害的廢物,主要包括廢電池(鎘鎳電池、氧化汞電池、鉛蓄電池等。)、廢熒光燈管(熒光燈管、節能燈等。)、廢溫度計、廢血壓計、廢藥品及其包裝、廢油漆、溶劑及其包裝、廢農藥、消毒劑及其包裝、廢膠片、廢相紙等。
4.其他垃圾: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如碎陶瓷、碎玻璃、散落的臟紙片、尿布、衛生紙、灰土石等。
擴展數據
垃圾在分類存放階段屬於公眾的私人物品。經公眾分類後,成為公眾所在社區的區域性準公共資源,經分類運輸至垃圾集中點或中轉站後,成為非排他性公共資源。
從國內外城市生活垃圾的分類方法來看,壹般都是根據垃圾的成分和產量,結合當地垃圾的資源化利用和處理方式進行分類。
垃圾分類_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