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2021,1,已生效)第二百八十二條_ _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使用業主* * *產生的收入,扣除合理費用後歸業主所有。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三條_ _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費用分攤、收益分配等事項,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業主專有面積比例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