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然)描述文本中出現的客觀事物的主語。
例子:綠草,草,草,草,草,草,草,草,草,草。
2.屬性中的主題。
例如:同時遊覽このは、東北平原では、晴天がき、春天とががと〨たぅに。
3.復合句中條件的主語。
例子:下雨,徒步旅行停止。
用法2。代表壹個對象(對象格助詞)。形容詞和描述性動詞表達客觀的性質、狀態和主觀的感受和感受。因為表達感情和感受,所以當感情和感受的形容詞作謂語時,感情和感受的賓語用“が”表示,主語用“は".”提示
屬性:大、高、長、早、白、同、善、靜。
感受:ぅれしぃしぃしぃしぃしぃろしぃぃぃ𞊣ぃ𞊣𞊣𞊣12355
感覺:疼,癢,不舒服。
1、情感形容詞、描寫動詞,除了帶感情和感受的主語(以“が”為代表),感情和感受的賓語通常是不可或缺的(以“が").”為代表
例子:我不願意親自去做。
從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感情和感受的形容詞和描述性動詞只能用在第壹人稱,但要表示第三人稱,必須在形容詞和描述性動詞的詞幹下加詞尾“がる”,用“を”表示目的語。
例如:サリーさんはをがってぃる.
2.感官客體以が為代表,主體以は.為代表
例:私手冷。
3.知覺和可能的對象都由“が".”來代表
比如考過的在中間,考過的在中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