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が的用法

用法1,表示主語。包括行動的主體、狀態和自然的主體、存在。

1,(自然)描述文本中出現的客觀事物的主語。

例子:綠草,草,草,草,草,草,草,草,草,草。

2.屬性中的主題。

例如:同時遊覽このは、東北平原では、晴天がき、春天とががと〨た𞈠ぅに。

3.復合句中條件的主語。

例子:下雨,徒步旅行停止。

用法2。代表壹個對象(對象格助詞)。形容詞和描述性動詞表達客觀的性質、狀態和主觀的感受和感受。因為表達感情和感受,所以當感情和感受的形容詞作謂語時,感情和感受的賓語用“が”表示,主語用“は".”提示

屬性:大、高、長、早、白、同、善、靜。

感受:ぅれしぃしぃしぃしぃしぃろしぃぃぃ𞊣ぃ𞊣𞊣𞊣12355

感覺:疼,癢,不舒服。

1、情感形容詞、描寫動詞,除了帶感情和感受的主語(以“が”為代表),感情和感受的賓語通常是不可或缺的(以“が").”為代表

例子:我不願意親自去做。

從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感情和感受的形容詞和描述性動詞只能用在第壹人稱,但要表示第三人稱,必須在形容詞和描述性動詞的詞幹下加詞尾“がる”,用“を”表示目的語。

例如:サリーさんはをがってぃる.

2.感官客體以が為代表,主體以は.為代表

例:私手冷。

3.知覺和可能的對象都由“が".”來代表

比如考過的在中間,考過的在中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