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四式書”分類:
(1)篆書;
(2)隸書;
(3)草書;
(4)真書。
(二)“六書”分類:
(1)篆書;
(2)隸書;
(3)曹彰;
(4)隸書(又稱“真書”或“楷書”);
(5)行書;
(6)草書;
(3)“十體書”的分類:
(1)古文——黃帝時倉頡所作。
②《大篆》——周宣王太史世誠所作。
③文淑寫的——石叔。
(4)蕭傳——秦始皇繼承李斯。
(5)八分——秦尚谷王次忠寫的。
(6)隸書——秦代下人程渺寫的,也叫“隸書”。
(7)曹彰——漢黃門立尤氏。
(8)行書——漢末潁川劉發勝所寫。
(9)柏菲——蔡邕,後漢左都督。
(10)草書——後漢張芝所寫。
“十體書法”的名稱是古文、大篆、八股文、隸書、曹彰、行書、飛白、草書。沒有所謂的“楷書”,因為當時在人們的觀念裏,隸書就是楷書(即“真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