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類”時,“類名必須以英文字母或句點開頭,不能包含空格或其他符號”。當妳命名錯誤時,DW會提示妳(在CSS面板中創建新的CSS樣式時)。還有,當妳的類樣式名與HTML標簽名相同時,會有提示(比如壹個類命名為body),提示是:“body是標準的HTML標簽。您確定要將其命名為類名嗎?如果這麽命名的話,可能沒什麽問題,但是既然DW這麽建議,那最好不要這麽命名。
至於給ID或者標簽加CSS,復合內容,就看妳給哪個元素,怎麽加標簽了,所以命名比較松散。
叫什麽名字?可以用DW了解壹下。
至於命名,最好是有意義的,比如給壹個DIV加壹個ID,所以是個好名字: (
我不知道我是否回答了妳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