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字的第五筆是撇“丿”。
壹、論的意思
論,漢語常用字(壹級字),讀作lùn或lún,最早見於《說文解字》小篆。其本義表示議論, 分析和說明事理,後又引申為思考,也指評論,辨析等,以上義讀lùn。論讀作lún時,專用於《論語》,是壹部記載孔子及弟子言行的書。
二、字源演變
論,形聲兼會意字。篆文從言,從侖(表條理),會有條理地分析事理之意,侖也兼表聲。如今簡化作論。論本義為分析說明事理,引申指辯論,又引申指評說,進而引申指衡量,評定又特指定罪。
“論”和“議”都是對是非好壞的評說判斷,但“論”側重於分析、推理。
“論”是從“侖”分化出的形聲字。中山王鼎“侖其?(德),眚(省)其行”中的“侖”就讀為“論”。
從“侖”聲的字多有條理、層次義。“論”源自“侖”當無可疑。“論”僅見於秦漢文字,出現不會太早。
三、古籍解釋
說文解字
議也。從言侖聲。盧昆切。
說文解字註
1、議也
論以侖會意。亼部曰。侖。思也。龠部曰。侖、理也。此非?義。思如玉部?理、自外可以知中之?。靈臺。於論?鍾。毛曰。論、思也。此正許所本。詩於論正侖之假借。凡言語循其理、得其宜謂之論。故孔門師弟子之言謂之論語。皇侃依俗分去聲平聲異其解。
不知古無異義。亦無平去之別也。王制。凡制五?。必卽天論。周易。君子以經論。中庸。經論天下之大經。皆謂言之有倫有脊者。許雲。論者、議也。議者、語也。似未盡。
2、從言。侖聲。
當雲從言侖、侖亦聲。盧昆切。十三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