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賦
是我國古代的壹種文體,它講求文采、韻律,兼具詩歌和散文的性質。其特點是“鋪采文,體物寫誌”,側重於寫景,借景抒情。最早出現於諸子散文中,叫“短賦”;以屈原為代表的“騷體”是詩向賦的過渡,叫“騷賦”;漢代正式確立了賦的體例,稱為“辭賦”;魏晉以後,日益向駢文方向發展,叫做“駢賦”;唐代又由駢體轉入律體叫“律賦”;宋代以散文形式寫賦,稱為“文賦”。著名的賦有:杜牧的《阿房宮賦》、歐陽修的《秋聲賦》、蘇軾的《前赤壁賦》等。
2.駢文
這種文體,起源於漢魏,形成於南北朝,盛行於隋唐。其以四字六字相間定句,世稱“四六文”。駢文由於遷就句式,堆砌詞藻,往往影響內容表達,韓、柳提倡古文運動之後,駢文漸衰。著名的有南朝梁吳均寫的《與朱元思書》。
3.原
推究本源的意思,是古代的壹種議論文體。這種文體是對某種理論、主張、政治制度或社會習俗,從根本上考察、探討,理論性較強。如韓愈的《原毀》、黃宗羲的《原君》。
4.辯
“辯”即辯是非,別真偽,這種文體的特點是批駁壹個錯誤論點,或辨析某些事實。如韓愈的《諱辯》、柳宗元的《桐葉封弟辯》。
5.說
古代議論說明壹類文章的總稱。它與“論”無大異,所以後來統稱說理辨析之文為論說文。《文章辨體序說》:“說者,釋也,解釋義理而以己意述之也。”我們學過的這種體裁的文章有《師說》、《馬說》、《少年中國說》、《捕蛇者說》、《黃生借書說》。
6.論
論是壹種論文文體,按《韻術》:“論者,議也”。《昭明文選》所載:“論有兩體,壹曰史論,乃忠臣於傳末作議論,以斷其人之善惡。如《史記》後的太史公曰……。二政論,則學士大夫議論古今時世人物或評經史之言,正其謬誤”。如《六國論》、《過秦論》等。
7.奏議
古代臣屬進呈帝王的奏章的統稱。它包括奏、議、疏、表、對策等。《文章有體序說》:“七國以前,皆稱上書,秦初改書曰奏。漢定禮議,是有四品:壹曰章,以謝恩;二曰奏,以劾;三曰表,以陳情;四曰議,以執議。”
(1)疏。是分條陳述的意思。如賈誼的《論積貯疏》。
(2)表。是陳述某種意見或事情。如諸葛亮的《出師表》。
(3)對策。古代考試把問題寫到策上,令參加考試的人回答叫策,考生回答的文章叫對策,如蘇軾的《教戰守策》。
8.序、跋
序也作“敘”或稱“引”,有如今日的“引言”、“前言”。是說明書籍著述或出版意旨、編次體例和作者情況的文章。也可包括對作家作品的評論和對有關問題的研究闡發。“序”壹般寫在書籍或文章前面(也有列在後面的,如《史記·太史公自序》),列於書後的稱為“跋”或“後序”。這類文章,按不同的內容分別屬於說明文或議論文,說明編寫目的、簡介編寫體例和內容的,屬於說明文。對作者作品進行評論或對問題進行闡發的屬於議論文。我們學過的“序言”有:《〈吶喊〉自序》、《〈農村調查〉序言》、《〈指南錄〉後序》、《伶官傳序》等。
9.贈序
文體名。古代送別各以詩文相贈,集而為之序的,稱為贈序。如韓愈《送石處士序》:“於是東都諸人士……遂名為歌詩六韻,遣愈為之序雲。”其後凡是惜別贈言的文章,不附於詩帙也都叫贈序,內容多推重、贊許或勉勵之辭。我們學過明代文學家宋濂的《送東陽馬生序》。
10.銘
古代刻在器物上用來警戒自己或者稱述功德的文字叫“銘”。刻在牌上,放在書案右邊用以自警的銘文叫“座右銘”。如劉禹錫的《陋室銘》。刻在石碑上,敘述死者生平,加以頌揚追思的,叫“墓誌銘”。如韓愈的《柳子厚墓誌銘》。
11.祭文
在告祭死者或天地山川等神時所誦讀的文章。體裁有韻文和散文兩種。內容是追念死者生前的主要經歷,頌揚他的主要品德和業績,寄托哀思,激勵生者。如袁枚的《祭妹文》。
12.雜記
包括:(1)山川、景物、人事雜記。描寫山川、景物和人事的,如《小石潭記》、《登泰山記》。(2)筆記文。以記事為主,它的特點是篇幅短小,長的千字左右;內容豐富,有歷史掌故、遺文遺事、文藝隨筆、人物短論、科學小說、文字考證、讀書雜記等五花八門。《世說新語》、《夢溪筆談》就是這種文體。
13.遊記
遊記是描寫旅行見聞的壹種散文形式。遊記的取材範圍極廣,可以描繪名山大川的秀麗瑰奇,可以記錄風土人情的詭異阜盛,可以反映壹人壹家的日常生活面貌,也可以記下壹國的重大事件,並表達作者的思想感情。文筆輕松,描寫生動,記述翔實,給人以豐富的社會知識和美的感受。遊記有帶議論色彩的,如《嶽陽樓記》、《遊褒禪山記》;有帶科學色彩的,如酈道元的《三峽》;有帶抒情色彩的,如柳宗元的《小石潭記》。
14.檄文
古代用於征召,曉諭的政府公告或聲討、揭發罪行等的文書。現在也指戰鬥性強的批判,聲討文章。如駱賓王的《討武照檄》。
15.民間故事
群眾口頭創作口頭流傳,經過很多人不斷地修改加工而形成的文學形式。民間故事的特點:故事性強,情節生動;口語化,樸素明快;想像奇特豐富;常用誇張、比喻,藝術感染力強。內容上它來自民間,反映的多是民間生活。有的民間故事常有神話式的幻想情節,充滿神奇色彩。例如《牛郎織女》等。
16.寓言
是帶有勸喻或諷諫性的故事。“寓”是“寄托”的意思。寓言,通常是把深刻的道理寄於簡單的故事之中,借此喻彼,借小喻大,借古喻今,慣於運用擬人的手法。語言簡潔鋒利。歐洲文學中著名的寓言作品有古希臘的《伊索寓言》。我國春秋戰國時代寓言盛行,《莊子》、《韓非子》等著作中有不少寓言,如《鄭人買履》(《韓非子》)、《鷸蚌相爭》(《戰國策》)、《刻舟求劍》(《呂氏春秋》)。
17.傳說
長期在民間流傳而形成的,帶有某種傳奇色彩和幻想成分的歷史人物、歷史事件或自然物貌的故事。如英雄人物傳說,西湖的傳說,黃鶴樓的傳說。有的是以特定歷史事實為基礎,有的則純屬幻想虛構。人物和事件的傳說,大都是頌揚、贊美的,反映人民的理想和願望;自然景物的傳說,則近於優美的敘事散文。
18.傳奇
小說體裁之壹。以其情節奇特、神奇,故名。壹般用以指唐、宋人用文言寫的短篇小說。如《柳毅傳》、《南柯太守傳》等。又因為“傳奇”多為後代的說唱和戲劇所取材,故宋元戲文,元人雜劇,明清戲曲也有稱為“傳奇”的。如明戲曲作家湯顯祖的《還魂記》(即《牡丹亭》),清初孔尚任的傳奇劇本《桃花扇》。
(二)史書體例
1.編年體
以年代為線索編排的有關歷史事件,如《左傳》。
2.紀傳體
通過記敘人物活動反映歷史事件,如《史記》。
3.紀事本末體
以事件為主線,將有關專題材料集中在壹起。首創於南宋的袁樞。如袁樞的《通鑒紀事本末》。
4.國別體
以國家為單位分別記敘的歷史。如《戰國策》。
5.通史
不間斷地記敘自古及今的歷史事件,如《史記》。
6.斷代史
記錄某壹時期或某壹朝代的歷史,如《漢書》。
以上六種體例是按不同標準分的,實際上同壹史書按不同標準可同時歸入不同體例。如《三國誌》屬紀傳體、國別體、斷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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