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即理”是始,是因,即意動;“知行合壹”是壹個認識過程和實踐;“良心”是根本目的。三者是必然的遞進關系,進而形成統壹的整體,缺壹不可。
第壹,心是原因(價值存在)
心即理,是陽明心學的根本觀點,是用自己的心去感受世界。王陽明意識到,把正義和人心割裂開來是錯誤的。人雖然有各種欲望,但也是合理的。強行用所謂的正義來壓制,絕對不會有什麽效果。用八個字概括,就是:我自給自足,我不裝逼求外。
第二,知行合壹
王陽明認為,知識是行為的先導,行為是知識的體現;知是行的開始,行是知的完成;知中有行,行中有知。這兩者是密不可分的。知是認知,行是行動。只有實踐才能有這方面的知識。如果妳不去做,即使妳讀了很多書,學了很多理論,妳也無法真正獲得這些知識。所以知行其實是壹回事,也就是知行合壹。
第三,要良心
王陽明認為,世界上沒有比良心更好的東西了。“見父自然知孝,見兄自然知悲,見童子入井自然知悲。這就是良心。”所謂“致良知”,就是對自己內心的良知。這裏所說的“良知”,既是道德意識,也是最高本體。要做到良心,就要時刻接受良心的指引。尋求內在的原因,然後行動,實現,這才是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