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是在社會上使用的個人的符號。自稱用名,稱人以字。“字”往往是“名”的解釋和補充,是和“名”相表裏的,所以又叫“表字”。
古人“名”和“字”的關系有意義相同的,如:東漢的張衡字平子、文學家禰衡字正平,他們名、字中的“衡”就是“平”;宋代詩人秦觀字少遊、陸遊字務觀,他們名、字中的“觀”和“遊”也是同義。
“名”和“字”有意義相輔的,如:東漢“舉案齊眉”的文學家梁鴻字伯鸞,“鴻”、“鸞”都是為人稱道的兩種飛禽;唐代詩人白居易字樂天,因“樂天”故能“居易”;宋代作家晁補之字無咎(“咎”是過錯),因能“補”過才能“無咎”。
“名”和“字”有意義相反的,如:宋代理學家朱熹字元晦、元代書畫家趙孟頫字子昂。他們“名”、“字”中的“熹”與“晦”、“頫(俯)”與“昂”都是反義。
古人的“名”、“字”往往取自古書古典,如:曹操字孟德,《荀子》有“夫是之謂德操”句。唐代文學家陸羽(著有《茶經》,後世尊為“茶神”)字鴻漸,是取自《周易》“鴻漸於陸,其羽可用為儀”。
古人的“名”、“字”還常用來表示在家族中的行輩。先秦時,常在名、姓前加伯(孟)、仲、叔、季表兄弟長幼,如伯夷、叔齊,伯是兄,叔是弟;孔丘字仲尼,“仲”就是老二。漢代以後逐漸在“名”或“字”中用同樣的字或偏旁表同輩關系,如宋代文學家蘇軾、蘇轍兄弟***用偏旁“車”表同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