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
(首先正名,繁體是就簡體而言,因之繁體應為“正體字”)
從漢朝至公元1955年,中華民族保持了2200年的“書同文”,沒有被歷史淹沒,是偉大的奇跡。
再者,正體字可是民族歷史有延續性,而簡體字割斷了歷史脈絡,造成閱讀古籍困難。
簡體字舛誤多:
如“征”指軍隊行動,如遠征,征討。
“徵”指非暴力的,如征用,征稅,征兵。
如今,征稅也要用暴力了。
鄙人認為簡體字,僅有三點好處,
1.便於文盲、無知者死記硬背漢字
2.確實可以提高書寫效率
3.提高閱讀清晰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