鬥首法在《協紀辨方書》中被定為“偽”,在“辨偽”章的“黑名單”上即有鬥首。本人亦不贊成鬥首,但因鬥首法在民間流傳較廣,特別是某些地區,幾乎占統治地位,鬥首這壹關過不了的日子,再好的日課壹般人都不敢用。同時,壹門數術能夠留傳至今,似有它存在的價值。故對鬥首擇日法作為“壹家之言”作壹簡介,學者可自行鑒別取舍。
(壹)鬥首法基礎知識
1.廿四山鬥首五行
壬子巽巳辛戌六山土;癸醜丙午乾亥六山火;
艮寅丁未四山木;坤申甲卯四山水;乙辰庚酉四山金。
2.十幹化氣五行
甲己屬土、乙庚屬金、丙辛屬水、丁壬屬木、戊癸屬火。
十幹化氣五行專用於日課四幹定五行,如壬午年的“壬”,正五行為“水”,但十幹化氣五行為“木”,與廿四山鬥首五行是不相同的。如甲山用甲日,鬥首五行的甲山屬“水”,化氣五行的甲日幹屬土,則甲日為“破鬼”日,兇。
十幹化氣五行的生旺墓絕,與正五行基本相似,唯獨其五行不同。
3.廿四山鬥首六親
以廿四山鬥首五行為“我”,以四柱天幹的化氣五行為“他”,日課四柱的地支仍按正五行論,以日幹的化氣五行對比地支的正五行論旺衰。
廿四山鬥首六親為:同我為“元辰”、我克為“武財”、我生為“廉子”、生我為“貪狼”、克我為“破鬼”。
如甲山,鬥首五行屬水:
用甲己年月日時為土、為“破鬼”,兇;
用乙庚年月日時為金、為“貪狼”,壹般屬兇;
用丙辛年月日時為水、為“元辰”,吉;
用戊癸年月日時為火、為“武財”,吉;
用丁壬年月日時為木、為“廉子”,壹位則可,多則不吉。
其他廿三山可依此類推。
4.鬥首法番化方法
鬥首口課的天幹五行,在原來化氣五行變成六親後還要經過壹道手續,叫做“番化”。番化方法為:
“元辰番化是元辰,武化貪狼須認清,貪化破鬼真秘訣,破鬼化出是廉子,廉子化武休重見,武化貪狼愛有情。”
其意思是:元辰番化以後還是元辰不變,破鬼番化為廉子,廉子番化為武財,武財番化為貪狼,貪狼番化為破鬼。
元——元;
鬼——子——財——貪——鬼。
故日課中元辰、武財為吉,原因是元辰番化後還是元辰,武財番化出貪狼生我亦吉;廉子不宜重見,因子化財均泄克自我;貪化鬼、鬼化貪均不吉,最兇是破鬼也。
5.鬥首法化氣旺衰
四幹,以化氣五行論旺衰;廿四山,以鬥首五行論旺衰;旺衰的最重要依據是月令,然後是日支、年時支,地支以正五行論。
要將吉神置於長生、冠帶、臨官、帝旺、庫、胎、養之地;將兇神置於衰、敗、病、死、絕之地。如:
癸山屬火,用戊寅日,巳月,則戊元辰火自坐長生,月令得祿,謂之元辰得位,吉。又如:
乙山屬金,用乙亥日,午月,則乙元辰金自坐病地,月令敗地,謂元辰不得位,兇。
(二)鬥首擇日方法
鬥首擇日的主要方法為:以山頭鬥首五行為體、四柱五行為用;年月為外、日時為內;並觀番化之情,以生入生出、克人克出論吉兇,並配合時令、地支正五行論旺衰。元辰、廉子宜生入,廉子只宜壹位;武財宜生入克入不宜生出克出;貪狼不宜生入克入;破鬼宜克出忌克入;元、財、子吉神宜生旺,貪、鬼兇神宜死絕。這就是鬥首擇日方法之大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