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拼音:chāng)是壹級漢字(常用字),是漢語的通用標準。這個詞最早見於商代甲骨文,從口語到日語,學術界都認為是歌唱的原詞。繁華的常見含義是繁榮,在古書中可能用作美。常也被用作姓氏。
認識字。常字,甲骨文和《說文解字》,上半部出自日本,下半部出自口中。它的本義應該是日出時叫人起床的聲音,也就是“唱”這個詞的原型邱錫圭先生說:“起初‘唱’大概是指日方出來時,叫大家起床辦事。這種叫聲大概有壹定的音調,是歌唱的壹個來源。”
後來“口”字變成了“悅”。艾是發出字的器官,是發出濁音字的意思,兩者都具有* * *,所以篆書把口改為“常言”,或者是由“常言”二字引起的,《說文》諫常為“美言”,常為“常言”。但常只有好的意思,“好的話”是為訓增義。
我喊起床的時候,太陽已經出來了,天也亮了,於是昌這個字就引申出了光明的意思。先秦兩漢古籍中沒有用例。後來的作家大概是受了《說文》的影響,在寫作的時候賦予了常壹種鮮明的意義。光象征繁華,所以昌字引申為繁華,這是“昌”最常用的意思。有光有繁華的地方就是美麗的,所以昌引申為美麗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