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敗諫自疏和佳人召予
“二湘”的結尾文字以乎出入不大。《湘君》說:“捐余塊兮江中,遺余佩兮酸浦,采芳洲兮杜若,將以遺兮下女。時不可兮再得,聊逍遙兮容與。”《湘夫人》說:,’J月余袂兮江中,遺余襟兮醋浦。攣汀洲兮仕若,將以遺兮遠者。時不可兮驟得,聊逍遙兮容與。”“余袂”句,研究認為,衣袖子怎麽能拋棄呢?汗衫又怎麽能脫下送人呢?認為這是矛盾的。於是,不斷有用通假字來解釋的新說,還有徑指斥為錯字之論。實際上這不是通假字,也不是錯字。兩首詩相近的結尾表現了不同的心情和處境,可謂微言大義。
“捐余塊兮江中”的塊是玉塊,《史記》記錄的鴻門宴上範曾屢次暗示項羽的就是這種東西,表示決定、斷絕的意思。接著詩人把佩扔到了醚水裏,把芳洲的杜若無奈何地留給“下女”而不是“美人”,感嘆得意之“時不可兮再得”,於是茫然逍遙徘徊。產生拋玉塊與佩的惜別之情的原因也寫在詩中:“望夫君兮未來,吹參差兮誰思”;君沒有來是他拋塊的原因可知,但並不意味著行為的輕率,因為詩人在“女撣媛兮為余太息”後依然“隱思君兮啡側”,忠心不改。並且“心不合兮媒勞,恩不甚兮輕絕”。多次地請媒為他通消息,望兩美相合,不忍輕絕。但“交不忠兮怨長,期不信兮告余以不閑”,原有好的消息,相約日期,但偏偏於時又不守信用,推托說不得閑,因此詩人在狂奔江臯,落魄北諸後才滿懷愁思地“捐余塊兮江中”。由此可見,拋塊表示絕望之意。
但是,《湘夫人》卻完全是與此相反的景觀。雖然帝子來的時候“目吵吵兮愁予”,但已“與佳期兮夕張”,因為“聞佳人兮召予,將騰駕兮偕逝”。而且“九疑繽兮並迎,靈之來兮如雲”,山歡水笑。所以詩人“捐余袂兮江中,遺余襟兮酸浦,句如向說向江中擺甩起衣袖,表示得意,實為瀟灑浪漫之壹筆。他的汀洲杜若此時如何呢?他要“將以遺兮遠者”。“時不可兮驟得”說明好機會難得,亦即王逸不可多得意。這時的“聊逍遙兮容與”已是壹種悠然自得,不是茫然無緒之貌。
過去我們都以為屈原是放逐,實際上不是。古人反抗勸諫的重要方式是離開,即《論語》說的“舍之則藏”,“道不行則乘搓於海”之意。這在先秦典籍中已屢見不解,作為常識自不復贅。如果君王要再用往往要賜環,不用則用塊來表示。《白虎通·東方》雲:
古之臣譯,不從得去何?以法李中卑,孤惡君也。去日:“某質性頑鈍,言愚不任用,請退避賢。如是君德之.待之以禮,臣待放。如不以待禮,逐去。君待之以禮奈何了日予熟思夫子言,未得其道,今子不且留,聖人之制。無塞賢之路,夫子欲何之?則遣大夫送之郊。翼君覺悟能用之,所以必三年者;古者臣下有大臣,君三年不呼其門,所以復君巨思;令已所言不合於禮義,君欲罪之,可得也!《援神契》日:三諫待放,復三年盡·港倦也;所以言放者,臣為君諱,若言有罪放之也。所諫事已行者,逐去不留。凡待放者,冀君用其言耳。事已行,災咎將至,天為留之。臣待放於郊,君不絕其祿者,示不欲其去也,道不合耳。以其祿參分之二與之,壹留與其妻長子,使日祭其宗廟。賜之環則反.賜之?則去,明君子重恥也.
由上述核之二詩我們看出,《湘君》應是待放即自疏時的作品,而《湘夫人》則是諫言實現重回朝廷之時寫作。故表現了兩種不同的心態。塊袂之意至此甚明。從《離騷》與《湘君》比較看,賜塊應是他待放於郊作《離騷》時君王賜給,此時拋塊是他自己絕望的表示。湘君或寓相君之意。自疏,不僅從二湘中叮見,《離騷》中也確切地說過,如“何離心之可同兮,吾將遠逝以自疏。”自疏到遠方就是勸諫不聽自取,畢竟自疏不是放逐,所以屈原最後才怨“國無人莫吾知兮”,“既莫足與為關政兮”,皆是自疏不滿之辭。從“忽臨晚夫舊鄉”看,詩人寫《離騷》時還沒有離京城太遠,尚在舊鄉,即《白虎通》於郊之說。
屈原自疏在《史記·屈賈列傳》中實際也寫得明白,“懷王使屈原造為憲令,屈平屬草稿未定,上官大夫見而欲奪之,屈平不與,因讒之曰:‘王使屈平為令,眾莫不知,每壹令出,平伐其功,曰:“以為非我莫為能也為也”,王怒而疏屈平。屈平疾王聽之不聰也,讒諳之蔽明也,邪曲之害公也,方正之不容也,故憂愁幽思而作《離騷》。……是時屈平既疏,不復在位,使於齊。”由此可見,屈原是疏而非放,從《湘夫人》看,正是在自疏期間被召出使齊國的。根據《湘夫人》等詩看出,屈原自疏地點應在洞庭湖與湘水之間。其時問,《離騷》應作於懷王十五年,“秦欲伐齊”之前;《湘君》亦作於其後壹二年間;而《湘夫人》則應寫於懷王十七年,即屈原返京入齊之時,離《離騷》寫作已近三年。
由上述可知,屈原作《湘君》、《湘夫人》在被疏期間,因“佳人”(君主)相召,作《湘夫人》詩而返,然後出使齊國。捐塊與捐袂不是錯字,而是不同心態的藝術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