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61號)
為滿足人民群眾正常的文化生活需求,進壹步精準科學實施疫情防控,經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研究決定,從4月27日起我市網吧、歌舞娛樂場所、電子遊戲廳、旅行社、演出場所經營單位及酒吧、劇院內營業性演出活動、體育經營場所等將有序恢復開放。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壹、各相關單位和旗縣區要切實做好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工作,落實屬地管理職責,壓緊壓實“四方責任”(屬地責任、部門責任、單位責任、個人責任),各級宣傳(新聞出版、電影)單位,文化旅遊、體育等主管部門,以及屬地疫情防控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文化旅遊行業疫情防控工作的監督管控,加大巡查力度。
二、各恢復開放場所要持續做好通風、清潔、消殺等疫情防控措施,做到消毒全覆蓋,壹日壹消毒,不留死角空白。嚴格落實“限流、預約”要求,合理設置人員接待上限,原則上不得超過核定人數的50%。嚴格執行預約、實名登記、體溫測量、佩戴口罩、核驗“青城碼”、接種疫苗憑證等規定,要求有條件的單位及場所配備新冠病毒抗原自檢試劑盒。
三、各恢復開放場所要嚴格落實“四早措施”(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設置臨時隔離點,禁止體溫異常、健康碼黃碼或紅碼、未接種新冠疫苗人員入內,若發現體溫異常者立即帶往臨時隔離點,進行留置觀察,及時上報屬地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同時建立防控臺帳,做到有據可查、有跡可循。
四、各開放場所嚴格落實員工健康監測規定,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預案,嚴格執行疫情防控信息報告制度。屬地主管部門要組織各恢復開放場所進行疫情防控應急演練,確保各項防控措施落到實處。
五、本公告自4月27日起執行,後續措施,根據疫情防控形勢動態調整。
呼和浩特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2年4月27日
呼和浩特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公告
(2022年第60號)
近期,國內新增本土確診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高位運行,疫情防控形勢嚴峻復雜,加之“五壹”假期即將到來,我市“外防輸入、內防反彈”壓力增大,為嚴密防範、有效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傳播風險,持續鞏固我市疫情防控平穩向好態勢,現公告如下:
壹、對有高風險地區所在縣、區、旗旅居史人員(或健康碼為紅碼),壹律實施“14天集中隔離+5次核酸檢測”的管控措施。對有中風險地區所在縣、區、旗旅居史人員(或健康碼為黃碼),壹律實施“14天居家隔離+5次核酸檢測”的管控措施,不符合居家隔離條件的實行集中隔離。
二、14天內有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的其他低風險縣、區、旗來(返)呼人員(行程碼為綠碼且帶*號),非必要不入呼。確需來(返)呼的需持48小時內2次(間隔≥24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進行落地核酸采樣,並交由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對其管控,待持有落地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後,方可有序流動。
三、上述以外低風險地區,通過民航、鐵路、公路來(返)呼人員需持48小時內2次(間隔≥24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抵呼後在公路查驗點或“壹場兩站”進行落地核酸采樣,查驗“青城碼”和體溫檢測正常後予以通行。
四、所有外地來(返)呼人員須在抵呼前或抵呼後12小時內向所在地社區(村)、單位或入住酒店報備,按規定執行我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各項防控要求,7日內不聚餐、不聚會、不前往人群密集場所;提倡單位要求職工返崗前48小時內加做1次核酸,檢測陰性結果未出前采取居家辦公。
五、貨運車輛實行點對點運輸,貨車司乘人員全程不下車、不接觸,貨物即裝(卸)即走,在市域內不得隨意停靠。各工業園區、物流園區、貨物裝卸企業、運輸企業要嚴格落實好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嚴格管理裝卸人員和司乘人員落實好閉環管理各項防控措施。閉環人員嚴格落實“非必要不出入”,定期開展核酸檢測。
六、跨省高速路、公路等交通要道旁的餐飲、住宿、超市、理發店等場所要嚴格查驗“青城碼”,出示48小時內2次(間隔≥24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進入場所。
本公告從4月27日起執行。上述措施要求,將根據疫情形勢變化及時進行相應調整。
呼和浩特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2年4月26日
呼和浩特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關於我市部分區域臨時管控並進行新冠疫情風險排查的公告
(2022年第59號)
廣大市民:
4月25日接到包頭市協查通報,1名新冠病毒陽性感染者14天內有我市旅居史,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並開展應急處置相關工作,對部分區域臨時管控並進行新冠疫情風險排查。經核實,該患者4月25日持24小時內核酸陰性證明從我市自駕前往包頭市,在包頭市高速入口落地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經復核確定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
4月26日淩晨再次接到包頭市通報,該患者核酸檢測復檢結果為陰性。為確保我市疫情防控大局平穩可控、萬無壹失,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決定繼續對相關密接、次密接及關聯人進行臨時管控並開展核酸篩查,截至目前,涉及相關人員和環境核酸檢測結果均陰性。疫情防控相關信息以官方發布為準,請廣大市民理解、信任、支持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做到不信謠,不造謠,不傳謠,***同維護我市疫情防控期間良好的輿論環境。
呼和浩特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