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卓吾(1527-1602),明代著名的思想家、史學家、文學家,福建晉江(今泉州)人。嘉靖三十壹年(1552),為官。歷任河南* * *城(今輝縣)神諭、刑部大夫、房部尚書、雲南姚安知府等職。他誠實正直,富有同情心,深受人民愛戴。後來因不滿國家大事辭去官職,漂泊於湖北、南京、北京等地,潛心學習,教導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