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釋,著作權法術語,指對文字作品中的字、詞、句進行解釋。目的是為了讓別人和自己很容易看懂。為了讓別人壹看就知道這段代碼是做什麽用的對書籍或文章的語匯、內容、背景、引文作介紹、評議的文字。包含的內容很廣。諸凡字詞音義、時間地點、人物事跡、典故出處、時代背景都是註釋對象。有腳註、篇末註、夾註等形式。古籍註釋列在正文之中,有雙行夾註和夾註。現代書籍註釋列於正文當頁之下,稱腳註,亦稱本面註;列於文章之後或列於書籍之後者稱篇末註。
參考文獻,著作權法術語,指撰寫或編輯論著而引用的有關圖書資料稱之為參考文獻,參考文獻是出版物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凡引用前人或他人的觀點、數據和材料等都要在文中出現的地方標明,並在文末或書末列出,這項工作叫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