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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新聞出版局的主要職責

(壹)組織實施新聞出版和版權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全省新聞出版和版權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並監督實施。

(二)制定全省新聞出版事業、產業發展規劃、調控目標和產業政策並指導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省出版、印刷、復制、發行和出版物進出口單位的總量、結構和布局規劃,推進新聞出版領域的體制改革。

(三)監督全省出版活動,組織查處嚴重非法出版物和重大非法出版活動,指導和監督從事出版活動的民營機構、中介機構和群眾團體的出版、印刷和發行工作。

(四)負責全省新聞出版單位的行業監管,實施準入和退出管理。

(五)負責全省出版物內容監管,組織出版物鑒定,組織指導黨和國家重要文獻、重點出版物和教材的出版、印刷和發行,制定全省古籍整理出版規劃,承擔組織協調工作。

(六)負責全省互聯網出版活動和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的審核或審批及監管。

(七)制定全省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查處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中的重大案件。

(八)研究制定全省出版物市場調控政策和措施,指導實施出版物市場管理活動。

(九)負責全省新聞單位記者證的監督管理,負責對全省報刊、通訊社、記者站的監管,組織查處重大新聞違法行為。

(十)負責全省印刷業的監管。

(十壹)負責全省著作權管理工作,查處有重大影響的著作權侵權案件和涉外侵權案件,處理涉外著作權關系和有關國際著作權條約。

(十二)組織全省新聞出版和版權對外交流合作相關工作,負責出版物進口管理,協調和促進出版物進出口。

(十三)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省新聞出版和版權管理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新聞出版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管理和職業技能鑒定。

(十四)承辦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