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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皇歷的歷史淵源

皇歷也稱為“黃歷”。西漢以前,我國使用有六種歷法,即黃帝歷、顓頊歷、夏歷、殷歷、周歷和魯歷。傳說以黃帝時創造的歷法為最古,所以人們就把歷法稱為“黃歷”。由於黃歷在人們的生產和生活中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唐朝以來,朝庭明確規定歷書須由皇帝審定後才能發布,並且只有官方才能印發,不準民間私印,人們又把黃歷稱為“皇歷”。 “老皇歷”壹詞始於宋朝,本為褒義詞。宋太宗在位期間,註重農田水利,鼓勵開荒。每年年終,他都要宴請群臣,論功行賞,並送給每人壹本記載著農歷時令及有關耕作知識的歷書,目的是希望大臣們在政治事務中不要誤了農時。由於歷書是皇上贈送的,所以稱為“皇歷”,作為壹種重要的工具書,每年編印老皇歷不僅是壹種習慣,而且是封建皇帝頒布歷法的通例。據史書記載,唐太和九年(公元835年)就有木板刻印的老皇歷出現了。唐宋時代,每年年末,皇帝就把新老皇歷賜給文武百官,受賜者要上表謝恩。“皇歷”屬於“官方”老皇歷,歷代皇帝都很重視歷法的頒制,從唐朝起,各代王朝對歷法實行嚴格的管理。老皇歷未經“禦批”不準翻印,從這壹點也可以看出“歷法”是中國法律體系中“皇家”統壹天下的典籍。

清乾隆時,因為乾隆皇帝的名字為弘歷,為了避諱,老皇歷又改名叫“時憲書”。過去很少有人註意老皇歷的收藏,20多年前,著名學者周壹良先生首次提出老皇歷是有準確年款、不得隨意翻刻、事後又無須翻印重雕的古籍,它是鑒定古籍、斷定年代的標示物。如用清代乾隆七年老皇歷的特征來考證被鑒定古籍的版刻、紙張、印鑒等,是較為科學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