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方面,按照《中華人民***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四條規定:美術、建築作品:美術作品,是指繪畫、書法、雕塑等以線條、色彩或其他方式構成的有審美意義的平面或其他方式構成的平面或者立體的造型藝術作品。因此書畫作品也有著作權。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3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個人轉讓著作權免征增值稅。
在個人所得方面,《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條(二)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勞務取得的所得,包括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即個人提供書畫勞務應當按照?勞務報酬?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但拍賣書畫作品是不壹樣的。國稅發〔2007〕38號規定,個人拍賣除文字作品原稿及復印件外的其他財產(包括字畫、瓷器、玉器、珠寶、郵品、錢幣、古籍、古董等物品),應以其轉讓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適用20%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所以,拍賣方式下,出售字畫以?財產轉讓所得?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