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淚”和“淚”之所以同時存在,是因為古代不同地區的人用不同的方法造出了“淚”這個詞。“淚”字用“知”字,“淚”字用“聲”字。
用“知”造詞的方法是根據所要造詞的意義,將兩個或兩個以上意義相關的部首組合起來。如果要造壹個詞來表達眼淚,根據眼淚是“落下的水”的意思,以“水”和“眼”為部首,組成“眼淚”這個詞。知法造詞有“信、偏、炎、森”等。
利用“形聲字”造詞的方法是:根據要造詞的意義,取壹個有相關意義的詞作為偏旁,作為語義符號(也叫“能指”);根據要造的字的讀音,取另壹個讀音相同或相近的字作為另壹個部首來標記讀音,這是音標,兩個部首組合起來。眼淚是水,所以把“水”字作為偏旁部首,眼淚的讀音和古代的“罪”字相近(現代讀音有所變化,但有些方言“罪”和“淚”仍是同音字,如廣州話),所以把“罪”字作為偏旁部首構成“罪”,形聲字法造出的字有“板、流、燒、平”等。
關於造字法,自古以來就有“六書”(漢字的六種造字法)之說,東漢的許慎寫了《以文解字?6?1進行了討論,並介紹了高校教材《古代漢語》和文字學專著。有興趣可以找他們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