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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評價漢武帝劉徹?

西漢初年面臨三大嚴重的社會問題:經濟的蕭條破敗;諸侯國對中央集權的威脅;匈奴的襲擾,而這三大社會問題都是在漢武帝時期得以解決的。

漢武帝在政治上削弱諸侯王的權力,施行“推恩令”,即允許諸侯王把封地分給子弟,使王國封地變小,無力對抗中央,加強中央集權。

緊接著找借口剝奪王國封號,徹底解決王國問題。經濟上將地方鑄幣權收歸中央,頒行五銖錢,並實行鹽鐵官營,抑制商人勢力發展。同時輕徭薄賦、與民休息、鼓勵農耕。在軍事上大力反擊匈奴,解除了匈奴對西漢北部邊郡的威脅,進壹步鞏固了國家的統壹。

為政舉措

政治

官制改革

劉徹為了強化專制皇權與中央集權,對官制進行了如下改革:

廢止太尉壹職,後新設大司馬,以衛青、霍去病充任,但只是給貴戚的尊寵之位,並不負責軍政。因此宰相之職從三公(丞相、禦史大夫、太尉)變為二府(丞相、禦史大夫)。

起用近臣參與決策,以制衡丞相權力。劉徹提拔壹批有才幹的士人,在宮中充當皇帝近侍的將軍、侍中、常侍、給事中等官職,成為“出入禁門腹心之臣”。劉徹用近臣參與決策的代表性的例子有用嚴助之策否決田蚡之策,出兵攻閩越、救東甌,以及用主父偃之策行推恩令來削弱諸侯王。

臨終前所托孤的四大臣亦皆為近臣。由此逐漸形成了侍中為代表的“中朝官”和丞相為代表的“外朝官”的二元體制。

加強監察官職,元狩五年(前118年)在丞相府增設司直壹職,協助丞相檢舉不法。元封五年(前106年)依據《禹貢》《職方》等古籍,分天下為十三州,每州設刺史,以六條問事來監察州內地方官及豪強。征和四年(前89年)設司隸校尉,監督朝中百官和京畿七郡。

劉徹在位後期,還有非常設的繡衣直指(繡衣使者),代表皇帝處理盜賊及重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