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這個詞怎麽解釋?
歐洲的“物理”壹詞源於希臘語φυσικ,原意為自然。在古代,歐洲人把物理學稱為“自然哲學”。從最廣泛的意義上說,它是對自然現象和規律的研究。漢語和日語中的“物理”壹詞源於明末清初方以智的百科全書《物理小知識》。在物理學領域,研究宇宙的基本元素:物質、能量、空間、時間及其相互作用;通過分析基本的法律和規則,我們可以充分了解這個系統。物理學是由與古典時代非常相似的自然哲學研究組成的。直到19世紀,物理學才從哲學中分離出來,成為壹門實證科學。在現代,物理學已經成為自然科學中最基礎的學科之壹。物理理論通常以數學形式表達。經過大量嚴謹實驗驗證的物理定律,稱為物理定律。但是,和其他許多自然科學理論壹樣,這些規律是無法被證明的,它們的正確性只能通過反復的實驗來檢驗。物理學與許多其他自然科學密切相關,如數學、化學、生物學、天文學和地質學。尤其是數學和化學。化學與壹些物理領域有著深遠的關系,比如量子力學、熱力學、電磁學,而數學是物理學的基本工具,也就是物理依賴於數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