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試行)》:
第十壹條 各學段各類學籍變動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轉學:學生戶口隨家長戶口遷移後,新戶口所在地不在原就讀學校服務範圍的學生可以申請轉學。
轉學時應該提供:監護人提供的書面申請;學生監護人工作變動證明;學生及其監護人戶籍遷移證明。
學生轉學只能在同壹年級辦理,不得跨年級轉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