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淵海子平·雜論口訣》雲:“看子平之法,專論財官……論官星不論格局,論格局不論官星。
《玄機賦》裏說:“日幹為主,專論財官……有官莫尋格局。
《五言獨步》道:“有殺只論殺,無殺方論用。
《三命通會·論正官》壹文更是明確指出:“取官星不必專泥月令支辰,或月幹,或年日時支幹,只壹處有,不曾損傷,皆可取用。故經雲:‘明幹有氣明幹取,明幹無氣暗中取’”。
《命理正宗神峰通考》裏也說道:“凡看命先看七殺,若有七殺,就要將此七殺處置了,方能用的別物。若不能制去其七殺,則殺星能害我性命。
譬如人雖有金銀田產,無性命,此實為閑物。原書雲‘有殺須論殺,無殺方論用’。先人立有此言,特未分明顯說,故使學者心上模糊......”這些話說明,古人取格都要優先考慮官殺,只要八字有官殺,無論在幹在支,在何位置,均要先考慮官殺格是否成立。不可先論其它格局。只有在官殺格不成立時,方可選擇別的用神定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