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成語大全網 - 古籍修復 - 古代部族有哪些兵制?

古代部族有哪些兵制?

大約在公元前1027年(武王伐紂年份有多種說法,這裏根據近代史學界較為常見的說法)的某日清晨,壹支龐雜的軍隊正在當時稱為牧野(今河南淇縣西南)的壹片平原上排列陣勢。壹輛戰車載著壹位左手握著壹柄黃金裝飾的青銅大斧、右手掌著白色的用牦牛尾裝飾的戰旗的君王來到陣前。這就是周國的國王姬發,歷史上被稱之為周武王,正在向他組織的反抗商朝統治的大軍發布戰前動員令。

這篇動員令以《牧誓》之名載入史冊。內容大概如下:“從西方遠道而來的人們!我的友邦冢君,禦事、司徒、司馬、司空、亞旅、師氏、千夫長、百夫長,及庸、蜀、羌、鬃、微、盧、彭、濮的人們!舉起妳們的戈,排齊妳們的盾,聽我誓師!古人有言:‘牝雞無晨(母雞不在早晨鳴叫),牝雞之晨,惟家之索(破敗的意思)。’現在商朝國王受辛,壹味聽從婦人(指王後妲己)之言,攪亂祭祀祖先的規矩,不親敬同胞兄弟;招徠各地的逃亡罪犯,還推崇他們、信任他們,把他們提拔為卿大夫,使這批罪人禍害百姓,在商國作亂多端。現在我姬發就是恭敬地奉行上天對於受辛的懲罰。今天開始進攻後,每前進六七步就要整頓壹下陣勢,請諸位註意了!每擊打四五下、六七下就要整頓壹下隊列,請諸位牢記了!擺出我們的威勢來!在這商朝行都的郊外,要像虎豹熊照那樣勇猛!不要殺死放下武器的投降者,把他們帶回西方去服役。諸位奮勇前進!有誰不努力作戰的,我就當場斬了他!”

從現在的眼光來看,將他人怕老婆之類的家務事作為首要的戰爭理由是非常可笑的。但是如果考慮到當時參戰的各部族都是嚴格的父系氏族部落,或許就能夠理解周武王為什麽把政治因素作為發動戰爭的第二層次的理由了。這場戰役中周武王所指揮的顯然是壹支各部族的聯軍,由庸(今湖北竹山)、蜀(今川西陜南)、羌(今甘肅壹帶)、擎(今山西平陸)、微(今陜西眉縣)、盧(今湖北襄樊)、彭(今房縣)、濮(今川東鄂西壹帶),以及周族(以今陜西西安壹帶為中心)本身這9個部族組成。單是周族的兵力據說就有戰車300輛,虎賁勇士3000名,甲士45000人。而對方商朝的軍隊據說更有70萬人之多。但商軍人心離散,“前徒倒戈”,導致大敗。商王受辛(史稱紂王)逃回行都朝歌(今河南淇縣),在滿堆著金銀財寶的鹿臺縱火自焚而死。

武王伐紂後建立的周朝,采用了“封邦建國”的政策,將周族及其聯盟部落的分支派往各戰略要地殖民,成立城邦國家;同時又將各地表示服從周朝的地方部落封為方國。據說總數大約有800個大小國家。各國的軍隊由統治部族的全體男子(號為國人)組成部族軍隊。軍隊中的“甲士”是戰車兵或徒步作戰的“虎賁”,由“士”階層以上的人來擔任,是貴族兵。其余的平民擔任步兵“徒”。而生活在這些城邦國家裏的其他部族人(號為庶人)至多只是作為戰地服務人員“徒役”,壹般並不參戰。城邦國家附近的土著部族(號為野人)則並沒有任何參戰的權利和義務。所以當時是以部族兵制為主。

據《周禮》等古籍記載,當時國人滿20歲開始服役,參加軍訓和提供軍事勞役;30歲正式輪流入伍參戰;50歲後只參戰,不再參加壹般的勞役和訓練;60歲後退役。平時征召十分之壹的國人入伍,要自備口糧衣物。

東周春秋時期社會發生巨大變革,部族城邦國家逐漸向國土國家形式發展,作戰方式也大為變化,徒兵的作用越來越重要,因此部族兵制逐漸向征兵制演變。庶人成為戰鬥兵,野人也逐漸被統壹於國家戶籍之內,開始承擔兵役義務。在西周以後的各少數民族皇朝統治期間,仍然實行這種部族兵為主的兵制。統治民族(壹般為遊牧民族)全族皆兵,作為朝廷的禁衛軍;歸降的非漢族部族也都征為部族兵,是朝廷的主力軍;被俘收編的漢族士兵也組編為職業兵;而對普通漢族人則往往只征發勞役,不征兵役。

由匈奴、羯、羌、氐、鮮卑等部族建立的十六國以及北朝的少數民族皇朝,壹般實行“胡漢分治”,以“國人”組成軍隊。國人壹般都從16歲就開始服役,壹直到60歲才下戰場。451年北魏太武帝圍攻南朝在江北的據點盱眙,寫信給劉宋盱眙守將臧質說:“我派出的士兵,都不是我的國人。城東北是丁零族和胡族,城南是三秦地區的氐族和羌族。妳殺死丁零族,正好是幫我減少在常山、趙郡造反的賊寇;殺死胡人,正好幫我減少並州的賊寇;殺死氐、羌族,正好減少關中賊寇。所以妳盡情殺丁零人、胡人,對我沒什麽壞處。”東魏權臣、鮮卑化的漢族將領高歡在平定中原後,對鮮卑族人宣傳說:“漢民是妳們的奴隸,男人為妳們種地,女人為妳們織布,給妳們糧食布帛,使妳們得以溫飽,妳們為什麽要欺淩他們呢?”而對漢族人則宣傳說:“鮮卑是妳們的客人,拿了妳們壹斛粟、壹匹帛,就為妳們打盜賊,讓妳們得安寧,妳們為什麽要仇恨他們呢?”

契丹族建立的遼朝實行“北南分治”,北面官府管理各少數民族,南面官府管理漢族。凡15到50歲的契丹族男子都列入兵籍,每名“正軍”必須自備3匹馬,打草谷、守營鋪的家丁2人,全副鐵甲、馬具,4張弓,400枝箭,長、短槍,斧子、小旗、幹糧袋、200尺拴馬繩索等等用品。契丹士兵組成由皇朝主力軍“禦帳親軍”(由投降及被俘漢族軍隊組成的壹些職業軍團也被包含在內),以及由皇帝、皇後指揮的“斡魯朵軍”(宮衛騎軍)。先後被契丹征服的奚、渤海、室韋等部族組成“眾部族軍”、“軍”。而15—50歲的漢族男子被征發為“五京鄉丁”,主要承擔地方警戒,提供勞役,據說總數達到117萬多人。

黨項羌族建立的西夏實行的也是部族兵制。根據遊牧特點,每壹家為“壹帳”,男子15歲以上服役,“二丁取壹”為正軍,每兩名正軍出壹名雜役,合稱“壹抄”,居住壹個帳篷。每名正軍配有馬、駱駝各壹匹,還要自備壹匹駱駝,以及弓箭、帳篷。至60歲才退役。在下達征兵令時也是按照部落下達,部落首領帶兵出征,號為“壹溜”。被認為勇悍的漢族人也被征發為“撞令郎”,作為先鋒出戰。其余的漢族人只在後方耕種,提供勞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