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查詢法師兄網顯示,範圍不同:無違法犯罪證明還包括行政違法、治安違法行為,而無犯罪證明僅指犯罪記錄。
2、能否開具範圍不同:行政違法犯罪記錄包括被處以行政拘留、收容教養、強制隔離戒毒等行政違法記錄,刑事犯罪記錄則指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等刑事犯罪記錄,而警告、罰款等輕微違法記錄,依照規定目前尚不作為開具內容。
3、記錄是指把所見、所聞、所思、所想等通過壹定的手段保留下來,並作為信息傳遞開去。出自管樺《怕水的人》:“趁著夜深人靜,我在燈下把它記載下來,便是這個短篇。”例句從浩瀚的古籍中搜集有關地層情況的記載,有如沙裏淘金,但為了給祖國地質科學提供資料,付出這辛勤的勞動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