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翻譯作品的標準是根據作品的質量和翻譯的難易程度來確定的。壹般稿件每千字10至30元,翻譯稿每千字8至24元;
2.其他標準。
二。《圖書報酬暫行規定》第三條
基本薪酬標準:
(1)稿件:10每千字30元。對確有重要學術價值的科學著作,包括自然科學、社會科學、文學理論方面的專著,必須向上級稿酬的,可以適當提高標準,但標準不得超過每千字40元。
(2)翻譯:每千字8至24元。對翻譯難度特別大但質量上乘的譯文,標準可適當提高,但不得超過每千字35元。
?(3)古代手稿:
古籍整理,古籍今譯、註釋、收藏,每千字9至18元。對特別困難、質量較高的,可適當提高,但每千字不得超過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