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館接待年滿16周歲以上的讀者(古籍館兒童多媒體閱覽室接待學齡至15周歲的未成年人);
憑身份證、軍官證、士兵證、護照、港澳通行證或臺灣同胞回鄉證、戶口簿,可免費首次申領國家圖書館讀者卡,享受讀者卡基本功能,符合其他相應條件的按程序辦理擴展功能(詳見辦證相關規定);
進入閱覽室和服務點,必須持有國家圖書館讀者證;18歲以上的中國公民可憑二代身份證進入開架閱覽室;
讀者卡長期有效。如有違規,情節嚴重的,全館停辦,待處理糾正後恢復;
持有優惠卡的老年讀者和殘疾讀者可以優先借書;
隨身攜帶的包、飲用水等與借閱無關的物品,憑有效的讀者證或身份證免費送到存包處;
註意儀表著裝,不要穿運動背心和人字拖;
請不要在博物館區域吸煙和使用明火,不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入館;
請在指定地點飲食,不要攜帶食物或飲用水入館;
請不要在館內招待和從事與查閱書刊無關的交易等活動;
請保持館內安靜,進入室內請將移動通訊設備置於靜音狀態;
請自覺遵守公共秩序和國家圖書館的管理規定,服從工作人員管理。
服務監督電話:010-88545022
借閱說明
閱讀說明
用我的讀者卡在各閱覽室閱讀書刊,必須刷卡確認有效方可進入。
閱覽室的書刊只供室內閱讀。
讀開架書,壹次限四冊;閱讀開架報刊壹次限1種/1年。看完後,把它們放在指定的地方。請不要自行回架。
在閉架閱讀書刊時,必須填寫圖書索取單,交給工作人員提取,閱後歸還。請不要把它放在任何地方。
要閱讀館內的書刊,必須在我館OPAC內搜索書目(或卡片目錄)並發送請求(或提交購書單),工作人員將提取書刊。未帶書期刊到收銀臺者,須罰0.30元/本。圖書館的書刊必須當天歸還,逾期歸還罰款5元/冊/天。
復印書刊,必須填寫復印申請表並承諾遵守著作權法,到指定地點辦理復印手續,復印後立即歸還。
閱覽室內的書刊不得私自帶出室外,私自將書刊夾帶出室外者,按盜竊處理。
貸款說明
借閱圖書必須持有具有借閱功能的國家圖書館讀者卡。
中文圖書每次限3冊,隨書附贈3張光盤可續借1次,續借期限為31天(即續借操作執行日起計算31天)。外文圖書壹次限借三本,借閱期31天,不提供續借服務。
在圖書館借閱外文圖書,必須先在我館OPAC上發出借閱請求,或用卡片目錄查找圖書索書號,工作人員會上門取書。
借書時要仔細檢查是否有掉頁、刻畫、汙損等情況。如有發現,應立即申報,並請工作人員蓋章。歸還時,如發現有未加蓋工作人員印章的汙損,按照《違法處理辦法》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如果所需的中文圖書已經外借,可以在網上預約,在圖書出版後7天內到圖書館借書。逾期不辦理借書手續,7天後預約自動失效,需繳納每本0.30元的違約金。
借閱的書刊必須按期歸還,逾期歸還必須交納逾期使用費:中文圖書0.30元/冊/天;外文圖書0.50元/冊/天。
如果圖書館沒有收藏所需的書刊,可以到文獻供應中心辦理館際互借手續,並交納相應的費用。
從圖書館借閱的圖書不得私自帶出圖書館,私自將圖書帶出圖書館者按盜竊處理。
續訂說明
已獲得中文圖書第壹借閱庫、中文圖書第二借閱庫、古籍圖書館中文圖書室外借閱功能的,自動獲得續借功能,暫不提供外文圖書。
讀者可憑讀者證登錄我館OPAC續借圖書(有效期內,無欠費記錄)。
每本書可續借1次。續期期限為365,438+0天,即從續期操作的執行日期起增加365,438+0天。
借閱當天提交借閱圖書續借請求無效。
過期的書和被其他讀者預訂的書不能續借。
任命通知
已獲得中文圖書第壹借閱館、中文圖書第二借閱館、古籍圖書館中文圖書室外借閱功能者,自動獲得預約功能。
讀者可憑讀者證(在有效期內,無欠費記錄)登錄我館OPAC進行預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