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書法四體指的是"正、草、隸、篆"。?
書法是中國特有的壹種傳統文化藝術,是我國勞動人民智慧創造的結晶,最開始以圖畫的形式記事,後來經過了幾千年的發展,最後演變成了當今的文字,因為我國祖先發明了用毛筆書寫,所以便衍生了書法,從古至今,漢字書寫多以毛筆為主,雖然在後期也出現了其他書寫形式,例如硬筆書法、指書等,但是它們的書寫規律與毛筆字相比,也有融會貫通之處。?
我國的書法從習慣上分為?正?草?隸?篆?四體,這裏的正書不僅是指楷書,還包括魏碑;
草書指的是以張旭、懷素等為代表的狂草,也指大草,還包括小草這種比狂草規範壹些的草書,以唐代孫過庭的《書譜》為代表,此外,還有壹種隸書的急寫,稱為章草, 介於草正之間的被稱為行書;
隸書產生於秦末漢初,最開始主要用於抄寫公文,簡潔方便,後來也開始用於書寫碑刻和摩崖石刻;
篆書則是甲骨、鐘鼎、石鼓及小篆的總稱。楷書的代表作為歐陽詢的《九成宮醴泉銘》、顏真卿的《麻姑仙壇記》、柳公權的《神策軍碑》
魏碑的代表作為《鄭文正公碑》
草書的代表作除了上述這些,還有王羲之的《十七帖》、宋代黃庭堅和及米芾的作品、明代文征明、祝允明、張瑞圖、王鐸、徐渭等書法家的作品。
行書的代表作為王羲之的《蘭亭集序》、顏真卿的《祭侄文稿》、蘇東坡、米芾等書法家的作品。
隸書的代表作為《禮器碑》、《曹全碑》、《張遷碑》在明清兩朝還後續出現了壹些很有造詣的書家,例如金農、伊秉綬、何紹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