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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訓詁學的宋元明時代的字義研究

宋代承接五代時期研究古文奇字的風氣,學者對大量出土的鐘鼎彜器廣事搜羅,擴大了眼界,學術思想也因之大為解放。在經學方面已不完全斤斤墨守古人的成說,而別創新義,如歐陽修的《詩本義》,王質的《詩總聞》都是如此。在解說文字方面則出現了王安石(1021~1086)的《字說》。王安石《字說》把形聲字都說成是會意字,“六書”缺而為五,如謂“與邑交”為“郊”,“同田”為“富”,“訟者言冤於公”之類,完全出於主觀臆斷,雖行於壹時,終不免為人所棄置不顧。

但同時有另壹學者王子韶,他倡“右文說”,認為形聲字的聲符不僅表音,而且表義。凡諧聲聲符相同的字大都有壹個***同的基本意義。如“戔” 是小的意思。水之小者曰淺,金之小者曰錢,貝之小者曰賤。如此之類,都以戔為義。漢字的形聲字壹般是形旁在左,用以表義,聲旁在右,用以表音,所以稱聲旁為右文。王子韶,字聖美,浙右人,有《字解》20卷,失傳。他所創聲旁有義的學說對後代的訓詁學家提出因聲求義的方法有很大的啟發。

宋代研究《爾雅》的有邢昺(932~1012)、鄭樵兩家。邢昺有《爾雅疏》,補郭璞註所未詳;鄭樵有《爾雅註》,引舊書以證郭;都各有發明。在南宋期間,朱熹(1130~1200)是重視訓詁的人,他著有《周易本義》、《詩集傳》、《四書章句集註》、《楚辭集註》等書。既采用前代舊註的優點,而又參酌新解;解經說字能運用到鐘鼎彜器的銘文,見於《詩·大雅》、《行葦》、《既醉》、《江漢》諸篇,這是以前所少見的。

在宋代以前,學者對古今音異是比較模糊的。到南宋時期才開始註意到古韻問題。吳棫作《韻補》,從古代的韻文材料中考察古人分韻與《廣韻》的異同,項安世的《項氏家說》也提出“詩韻”與後代音不同。鄭庠又作《古音辨》,討論《詩經》分韻的大類。這是清代學者研究古韻的先導。對研究詞義有壹定的幫助。 清代訓詁學理論的建立清代學者受晚明焦竑、楊慎等人提倡古學的影響,極力推崇漢代的經學和小學,重考據,求實證,不尚空談性理之學。到乾嘉時代“漢學”大為昌盛,為經書、子書作註解的人很多。要解釋經傳就不能不研究文字、音韻、訓詁,因此語言文字之學盛極壹時。《說文》、《爾雅》成為人所必讀之書。研究《說文》、《爾雅》的重要著作都多至數十種,或刊正文字,或發明古訓,各有述造。其他如《方言》、《釋名》、《小爾雅》、《廣雅》等書也有人為之疏通證明。訓詁之學有了極大的成就。著名的訓詁學家指不勝數。

清代訓詁學的發展跟古音學的成就有密切的關系。自清初顧炎武作《音學五書》,根據《易經》、《詩經》等書的韻字開始把古韻分之為十部起,經過江永(1681~1762)、段玉裁、王念孫、孔廣森(1752~1786)、江有誥等人的研究,逐漸加詳,發展為二十二部,同時戴震又提出韻類通轉的學說。在聲母方面,錢大昕又提出聲轉的說法,而且發明輕唇音古讀重唇音,舌頭音、正齒音古歸舌頭。這些都成為研究先秦古籍和探討字義的根據。

在理論方面,清代學者在訓詁學方面最大的貢獻是溝通語言與文字的關系,提出研究文字和字義必須理解聲音,不理解聲音就無以解決從文字形體上所不能解決的問題,甚至有時會陷於迷惘而不知所措。因為語言是用聲音來表達意義的,文字只是記錄語音的符號,所以必須了解文字的聲音,從聲音去探求意義。戴震說:“訓詁音聲相為表裏。”(《六書音均表序》)這是很重要的見解。後來王念孫在《廣雅疏證自序》裏說:“竊以詁訓之旨,本於聲音。故有聲同字異,聲近義同,雖或類聚群分,實亦同條***貫。”段玉裁為王念孫《廣雅疏證》作序,也說:“聖人之制字有義而後有音,有音而後有形。學者之考字,因形以得其音,因音以得其義。治經莫重於得義,得義莫切於得音。”這些話十分精辟,成為清代學者研究訓詁的準繩,從而建立了許多推考字義的理論和方法,把零散的知識貫串起來,使訓詁學在中國語言學科中成為有系統、有理論、有嚴謹方法的壹門學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