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記載琴的創制與中華文明之初的帝王有關,相傳某壹天伏羲巡視到西山桐林,只見金、木、水、火、土五星之精,紛紛飄落在梧桐樹上,頓時霞光萬道。天空彩屏開處,祥雲托著兩只美麗的大鳥,翩翩降落在那棵梧桐樹上,其余諸鳥紛紛飛集在各處樹上,朝著兩只美麗的大鳥齊鳴。
伏羲見到如此奇異現象,忙召來輔佐他的木神句芒問究竟。句芒笑著對伏羲道:“這兩只最大的鳥,就是鳳凰呀!”兩人正說時,只聽見那兩只大鳥“即足即足”地叫起來了,旁邊的百鳥也都壹齊叫了起來,仿佛朝拜壹般。
伏羲道:“我聽說鳳凰為百鳥之王,所以百鳥都跟著它,這可信嗎?”句芒道:“這跟我們跟著天帝壹般,十分可信。天帝今日親眼所見百鳥朝鳳凰,那是因為鳳凰是中央神鳥,所以它稱百鳥之王。”
伏羲道:“我聽說鳳凰能通天祉、應地靈、律五音、覽九德。它非竹不食,非醴泉不飲,非梧桐不棲。而今,不僅五星之精下降,而且雲托鳳凰來朝,此樹必是桐林中的神品,堪為雅樂。”句芒道:“有其應者,必有其德,天帝所言極是!地上樹木林莽千萬種,只有梧桐樹才能招鳳凰。用此種神木作樂器,必歷千年而不衰。”
伏羲聽木神這麽壹說,大喜過望,於是,朝那棵桐樹拜道:“皇天降祉,施民以樂。”禮畢之後,他令人砍伐那棵桐樹而歸。伏羲仔細端詳著神樹,然後按33天之數,將梧桐截為三段。他用手叩上段,其音太清,叩下段,其音太濁,然後取中段叩之,其音清濁相濟。
伏羲大喜,便將中段桐木浸在長流水中,經歷了八九七十二個晝夜後,蔔得吉日良辰,請來妙手神工造樂器。神工不知怎樣下手,伏羲便吩咐按周天365度之數將桐木削成三尺六寸五分長,又按四時八節之數,定為後寬四寸,前闊八寸,然後按陰陽兩儀之數定下高度,外按金、木、水、火、土五行,內按宮、商、角、徵、羽五音安上五根弦。
隨後又依百鳥朝鳳凰的情景編創了《駕辯》樂曲,供彈唱。每當人間慶賀豐收和節日的時候,人們便用伏羲提供的熟食,用他幫助編織的魚網,打撈出水裏的魚,烹調出美味佳肴,擺成豐盛的宴席。在宴席當中,大家還要彈奏伏羲發明的樂器,高唱他創造的樂曲,其樂融融,令天神們羨慕不已。
後來,王母娘娘在天宮瑤池宴請天神,為了歡娛,特調來伏羲創造的樂器當場演奏。天神們見這樂曲動聽,樂器奇特,便依來歷將它喚作琴,取當今鳳凰為百鳥之王象形之意。因又是第壹次在天宮瑤池見到這新物件,便將伏羲所創的樂器稱為瑤琴。
從此,人間便有了古老的樂器——琴。由於它是東方天帝伏羲創造的,故而中國的琴藝舉世矚目,歷千年而不衰。
擴展資料
古琴的發展
(1)先秦:西周時的鐘儀是現存記載中最早的壹位專業琴人。在《詩經》等文學作品中也有大量關於琴的記載,戰國時期隨著音樂的發展,琴樂也得到了很大地發展和普及,從而湧現了大量的琴人,如伯牙與鐘子期的高山流水遇知音的精典千古傳誦。期間著名的琴人還有師曠、列子、伯牙、雍門周、孔子等。
(2)兩漢:琴的型制於東漢晚期確定。東漢至魏晉時期,琴在士人中非常流行,蔡邕所著《琴操》是現存介紹早期琴曲最為豐富而詳盡的專註,原書已佚,經後人輯錄成書,還作有琴曲5首,合稱“蔡氏五弄”;又傳他曾用竈余焦木制成著名的“焦尾琴”。
(3)魏晉:戰亂和紛爭的魏晉時期,士族階層出現大量文人琴人,如“建安七子”和“竹林七賢”等,琴風盛行,他們不僅彈奏,而且創作大量琴曲。
(4)南北朝:南北朝時期,君主和士人都愛好音樂和文學,文人愛琴解音,風氣極盛;由於士族門閥制度對文人的限制,使得很多文人憤世嫉俗以琴書自娛。期間出現了最早的文字譜,南朝隱士丘明有文字譜《碣石調·幽蘭》。
(5)隋唐:隋唐時期流行燕樂歌舞,而琴風稍落。董庭蘭擅彈《胡笳》等曲,流傳作品有《頤真》.斫琴在唐朝也有巨大的發展,如四川雷氏家族所斫的“九霄環佩”為傳世名琴,唐琴在歷代都被視為稀世之寶。
(6)宋元:由於宋朝行使抑武揚文的政策,自宋太宗起,兩宋期間自帝王至朝野上下都十分好琴,無不以能琴為榮,達到歷代好琴的頂峰。宋元時期,琴開始出現明確的流派傳承。第壹個古琴流派浙派出現於南宋晚期,代表琴家有郭沔等。
(7)明清:明清時期,流派紛呈,大量刊印琴譜,現存第壹部減字譜《神奇秘譜》保存了眾多古曲。清朝後期,琴藝術相對衰落。明代造琴之多盛況空前,不論皇帝親王還是官宦之家,好琴者甚多。其宗室制琴就有寧王、衡王、益王、潞王四大名家。
(8)近代:清末至1950年代,全國能琴者約100余人。1920年代在蘇州、上海壹帶成立的今虞琴社以及編印的《今虞》琴刊是當時惟壹的盛事。唐健垣編有《琴府》壹書,其中壹冊涵蓋了20世紀70年代港澳臺的琴人的狀態。古琴逐漸納入音樂專業教育體系,琴家們除了恢復古曲之外,也嘗試創作新曲。
民國時琴隨文人出洋而流傳到東南亞和歐美澳洲,尤其是在改革開放後大規模華人在海外的情況下,迄今在馬來西亞、新加坡、美國、加拿大、德國、英國、荷蘭和瑞典等都有琴師和琴社。
(9)現代:由於古琴及其所象征傳文化思想的式微,2003年11月7日,古琴藝術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入世界第2批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2006年5月20日,中華人民***和國國務院將古琴列入第1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劃分在“民間音樂”類,編號Ⅱ—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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