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發現的簡策實物中,主要是戰國到秦漢時期的簡,數量最多的是漢簡。從古籍記載和考古發現的簡策實物中考證,簡的寬度壹般在0.5~1厘米左右,長度根據用途不同而定,如漢代重要的儒家經書用簡長2尺4寸,其他內容的用簡長度有2尺、1尺2寸、1尺1寸和短於1尺的不等。根據大量出土簡牘實物分析,有時同時間、同性質出土的簡,長短也不完全相同。木簡古代多稱為劄。簡最初可能是專指竹簡,後來兼指木劄。簡策通常用絲繩或麻繩編連,編繩因簡策長度而有所不同,從 2道到5 道均有,以編2道或3道為常見。壹般是先將簡編連成策再書寫,也有先寫後編的。
簡的書寫用毛筆和墨,古籍中有“漆書”之說,編繩有用皮編之說,但在考古發掘中還沒有發現過用漆書寫和用皮繩編連的簡策。在簡上寫錯的字要用刀削去,因此古人常以“刀筆”並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