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以歐洲為例,文獻記載與考古學有著非常密切的關系。從1870開始,德國商人謝裏曼憑借其豐富的物質能力,根據荷馬史詩的線索對特洛伊進行了搜尋和挖掘,為荷馬史詩和其他古籍提供了實證。。謝裏曼的發掘和研究使學術界認識到古希臘之前的燦爛文明,從而揭開了歐洲古代史研究的新篇章。將歐洲古代史由傳說變為信仰,在歷史研究中仍有重要意義。
歷史學家研究的資料大多是文字記錄,是對人類思想和行為的直接解釋。他們普遍認為,沒有這種寫法,就沒有真正的歷史。考古學家研究的材料主要是器物、工程項目和事件的還原演繹,通常稱為“物質文化”,需要提供物證。考古學家對過去的了解主要是基於遠古祖先留下的有限物質遺存,這些物質遺存幸免於破壞,幸運地被我們發現。或者根據記載,利用當時的物質條件還原工程項目和歷史事件,為歷史事件的證明提供有力的證據。看來國內相關研究還是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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