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術的作用極其有限,最多只能發揮30%的作用。而且法術的作用只是起到輔助作用,並不是起主要作用。真正起主要作用的是經營者本人的主觀能動性,這是現實的,唯物的。符咒的價格與符咒的功效無關。不是說魅惑賣20塊錢就無效,也不是說賣兩三百塊就有效。這絕不是魅力的真正含義。符咒的真正意義是用符咒的方式影響人,讓人們知道天上有壹個神,讓人們與他人和諧相處,通過符咒普及道教,弘揚道教,振興道教,讓人們知道符咒的魅力。這才是真正的意義。
人是很想通過法術來解決日常生活中的問題的,但是靠壹兩個肯定不行。只有把道學和道學與道學結合起來,他們才能逐漸積累優秀的信息,量變才會導致質變。只有在壹定程度的時間內,他們才能看到效果,達到當初尋求運營商的目的。這是我多年學習法術的心得。大家壹定要記住,僅僅依靠壹個符咒在短時間內解決或實現人生中的壹些願望是不可能的,也是極其不現實的。如果有人有這種關於魅力的說法,希望大家三思而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