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拜”——用壹定的禮節授與某種職位。如“以相如功大,拜為上卿。”(《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至拜大將,乃韓信也,壹軍皆驚。”(《史記·淮陰侯列傳》));“拜亮為丞相。”(《三國誌?蜀書?諸葛亮傳》)
(2)“封”——帝王授予臣子土地、封號或爵位。“(陳涉曰)六國之後君,我不能封也。”(《孔叢子?答問》);“使秦無尺土之封,不立子弟為王。”(《史記?李斯列傳》)
(3)“賜”——皇帝賞賜有功之臣以爵位。如:“武以故二千石與計謀立宣帝,賜爵關內侯。”(《漢書?蘇武傳》)
(4)“除”——任命官職,壹般指免去舊職授予新職。如,“予除右丞相兼柩密使,都督諸路軍馬。”(文天祥《指南錄後序》)
(5)“征”——皇帝征召、聘召人才任命。”“趙相征至長安,乃使人復召趙王。”(《史記?呂太後本紀》);“征拜議郎,辭疾不到。“(《後漢書·趙咨傳》);“安帝雅聞衡善術學,公車特征拜郎中。” (《後漢書·張衡傳》)
(6)“辟”——由中央官署征聘並向皇帝舉薦,任以官職。“連辟公府不就。”(《後漢書·張衡傳》);“初辟司徒府,除佐著作郎。”(《晉書?謝安傳》)
(7)“任”——任用,擔任。如,“恬任外事,而毅常為內謀。”(《史記?蒙恬列傳》)
(8)“領”——本職之外兼較低它職。如“又領揚州刺史。”(《晉書?謝安傳》);:“為尚書,領行營節度使。”(柳宗元《段太尉逸事狀》)
(9)“舉”——提拔,任用。如,“舉風後、力牧、常先、大鴻以治民。”(《史記·五帝本紀》)
(10)“薦”——推薦,由地方向中央推薦品行端正的人,任以官職。“(荀)彧薦嘉。”(《三國誌?魏書?郭嘉傳》)
(11)攝——暫時兼代本職外更高職務。“羊舌鮒攝司馬。”(《左傳?昭公十三年》)。
(12)“錄”——總領、兼較低官職。如:“融為太尉,並錄尚書事。”(《後漢書·章帝紀》);“拜亮為丞相,錄尚書事。”(《三國誌蜀書諸葛亮傳》)
(13)“署”——代理、暫任或試充官職。如“以亮為軍師,署左將軍府事。“(《三國誌·諸葛亮傳》)
(14)“擢”——選拔、提升。如,:“時瑞已擢嘉興通判,坐謫興國州判官。”(《明史·海瑞傳》);“皇上超擢四品卿銜軍機章京。”(梁啟超《譚嗣同傳》)
(15)“進”——用於較高職務追加。如:”退去貪殘之徒,進用賢良之吏。“(《漢書·孔光傳》)
(16)“升”——官職得到提拔。“名因文著,位以才升。”(白居易《祭盧虔文》)
(17)“護”——總領。如,“樂毅於是並護趙、楚、韓、魏、燕之兵以伐齊,破之濟西。”(《史記·樂毅傳》)。
(18)“護”——原官員短期離職,臨時守護印信,“護”有“統轄,統率”的意思。如,“今日大王尊官之,令護軍。”(《史記?陳丞相世家》);“擢江西按察使,歷河南、直隸布政使。五年,護直隸總督。”(《清史稿·高宗本紀》)“明德為甘肅巡撫,暫護總督。”《清史稿·顏檢傳》)
(19)“授”——正式任命。如,“嘉慶十六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二十七年,授雲貴總督。”(《清史稿·林則徐傳》);“賈雨村授了應天府。“(《紅樓夢》第四回)
(20)“遷”——壹般指升官,晉級調動。”“再遷為太史令。”(《後漢書·張衡傳》);“補陜西按察使,遷江寧布政使。“(《清史稿?林則徐傳》)
(21)“累遷”——多次調動。如,“累遷敦煌太守。”(《後漢書·趙咨傳》)
(22)超遷——破格升官。如,“今陛下以嗇夫口辯而超遷之。” (《史記·張釋之馮唐列傳》)
(23)“徙”——調職。“所居之官,輒積年不徙。”(《後漢書·張衡傳》)
(24)“量移”——被貶邊遠地區的官員,遇赦酌情移至近處任職。 “三年隨例未量移。”(白居易《自題》)
(25)“轉”——改任他職。“成祖即位,轉左侍郎。”(《明史·夏原吉傳》)
(26)“出”——指出京受任。如,“永和初,出為河間相。”(《後漢書·張衡列傳》)
(27)“放”——①委任,外放(舊指京官出京任職)。如“既而胡即放寧夏知府,旋升為寧夏道。”(梁啟超《譚嗣同傳》):“阿呀呀,妳放了道臺了,還說不闊?”(魯迅《故鄉》)②流放。“放驩兜於崇山。”(《尚書?虞書》)“齊放其大臣孟嘗君於諸侯。”(《戰國策?齊策》)
(28)“兼“——兼任。“拜太子少保,俄兼納言、民部尚書。”(《隋書·蘇威傳》)
(29)“補”——官員有缺位,選員補充。如,“是時選博士諫大夫通政事者補郡國守相,以望之為平原太守。”(《漢書?蕭望之傳》);“十年,補湖北布政使。”(《清史稿?林則徐傳》)
(30)“起”——起用任職,重新起用。如,“不如召甘茂於魏,召公孫顯於韓,起樗裏子於國。”(《戰國策?秦策二》);“二十五年,封事敗,起琳故官,統廣東兵五千援朝鮮。”(《明史·陳琳傳》)
(31)“起復”——官吏守孝未滿或降職後重新起用。如:“遭母憂去職,尋起復本任。”(《北齊書·清河王嶽傳》)
(32)“充”——擔任。如《明史·陳琳傳》:“擢署都督僉事,充副總兵官,協守薊鎮。”
(33)“銓”——量才授官。《明史·楊漣傳》:“使吏部不得專銓除,言官不敢司封駁。”《新唐書·選舉誌下》:“侍中裴光庭兼吏部尚書,始作循資格,而賢愚壹概,必與格合,乃得銓授。”《清史稿·文苑二》:“(張士元)年老,銓教諭,以耳聵謝不就。”
(34)“簡”——選拔。諸葛亮《出師表》:“是以先帝簡拔以遺陛下。”
(35)“假”——暫時代理,非正式。如:“周公旦假為天子七年。”(《韓非子·難二》);“不為假王以鎮之,其勢不定。原為假王便。”(《史記·淮陰侯列傳》);“武與副中郎將張勝及假吏常惠等募士、斥候百余人俱。”(《漢書?蘇武傳》)
(36)“試”——未正式任命的官,試用。《資治通鑒·後唐明宗天成元年》:“當是時,所除正員官之外,其餘試銜、帖號止以寵激軍中將校而已。”胡三省註:“試銜,謂試某官某階,皆以入銜也。”
《新五代史·雜傳十六·李琪》:“琪所私吏當得試官,琪改試為守。為頃所發,末帝大怒。”
(37)“行”——高品官任低職事稱“行某官”。“安國行丞相事。” (《漢書·韓安國傳》)“光祿大夫行吏部尚書,充禮儀使,上柱國魯郡開國公顏真卿。”(如顏真卿《自告身書》)
(38)“守”——低品官任高職事稱“守某官”。《蘇東坡全集·奏議三十七首》:“元祐七年十月日,龍圖閣學士左朝奉郎守兵部尚書蘇軾劄子奏”。
(39)“權”——臨時代理,含有“試用”之意。《續資治通鑒·宋紀壹百二十五》:“辛未,權工部尚書莫將與侍從、兩省官十壹人,以皇太後回鑾,同班上賀。”
(40)“判”——高官兼低職。《宋史·趙葵傳》:“景定元年,授兩淮宣撫使、判揚州。”
(41)“知”——宋代,中央派遣京官帶原銜出任地方官,稱“知某州軍州事”(“州”指民政,“軍”指地方軍隊),“知某縣事”,簡稱“知州”、“知縣”。
(42)“添註”——登錄姓名,擬定官職備用,有“候補“之意。如,《明史·陳琳傳》:“二十五年,朝鮮用兵,以琳熟倭事,命添註神機七營參將,至則改神樞右副將。”《明史·楊守隨傳》:“擢應天府丞,未上,母憂歸。服除無缺,添註視事。”
(43)“左遷”——降級調動、貶官。漢代貴右賤左,故將貶官稱為左遷。:“心猶恨之,遂左遷毓。”(《三國誌?魏書?盧毓傳》);“元和十年,予左遷九江郡司馬。”(白居易《琵琶行》);李白:《聞王昌齡左遷龍標遙有此寄》。
(44)“罷”——解除職務。如“竇太後大怒,乃罷逐趙綰、王臧等。”(《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徐階罷相裏居。”(《明史·海瑞傳》)
(45)“奪”——罷免,削去官職。明·高啟《書博雞者事》:“脅服奪其官。”《明史·唐龍傳》:“後坐嵩黨,奪官。”
(46)“逐”——放逐,流放。如,《楚辭·九章·哀郢》:“信非吾罪而棄逐合,何日夜而忘之?”柳宗元《吊屈原賦》:“後先生蓋千祀兮余逐而浮湘。”
(47)“褫”——革職。如《清史稿?林則徐傳》:“褫銜,遣戍伊犁。”《明史·湯九州傳》:“八年春,被劾褫官,從軍自效。”
(48)“謫”——降職並外放。如範仲淹《嶽陽樓記》:“滕子京謫守巴陵郡。”
(49)“貶”——降職,或降職外放。如,《三國誌·諸葛亮傳》:“請自貶三等,以督厥咎。”《舊唐書·劉禹錫傳》:“貶連州刺史。”
(50)“削”——免職。劉獻廷《廣陽雜記》卷二:“泉州同安縣人林時山,字樓船,在臺灣以功封伯。後因保舉施烺,烺叛,遭杖削職。”
(51)“黜”——罷免官職。如,“臺臣慚,追受其牒,為復守官而黜臧使者。”(高啟《書博雞者事》)
(52)“免”——免除官職。如,“遂免丞相勃,遣就國”(《漢書·文帝紀》)
(53)“贈”——用於追封已故者以爵位。“步夫人卒,追贈皇後。”(《三國誌?吳書?吳主傳》)
(54)“新(始)視事”——剛剛到任。如“是時,茂陵守尹公新視事。”(《漢書·遊俠傳》)
(55)“下車”——官吏初到任。如:“自明府下車以來,狗不夜吠,民不見吏。”(《後漢書·劉寵列傳》)
(56)“秩滿”——官吏任期屆滿。如,“秩滿,造行在所,顧不數見公卿。”(陸遊《傅正議墓誌銘》)
(57)“致仕”——交還官職,帶職退休。如,“永寧元年,稱病上書致仕。”(《後漢書·劉般列傳》)
(58)“.歸田”——辭官還鄉。如,“官中無人,不如歸田。” (《晉書·李密列傳》)
(59)“乞骸骨”——年老了請求辭職退休。如,“視事三年,上書乞骸骨,征拜尚書。”(《後漢書·張衡列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