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古籍沒有類似今天使用的標點符號。在古代,有些文字(如甲骨文)有時會用線條或隔離來表示停頓,這並不常見。所以壹直認為學會給句子加標點是閱讀的基本要求。漢代斷句的符號有“、”和“,“用來表示小停頓,“”表示大停頓。20世紀初發現的漢簡《流沙落簡》中有壹些簡單的片段使用了這壹符號。漢人稱之為句讀。這兩個符號在宋代逐漸推廣使用,只是形式有所變化。壹是用”。“,用“,”讀號;另壹種是用同壹個點讀句號,句號的點用在單詞旁邊,數字的點用在兩個單詞之間。宋元時期出版的書籍,尤其是儒家經典,壹般都是不帶句子讀的。讀句符號多用於教學或校勘。宋刻本也有仿校書印點的,但少見。元明刻本的小說,句末大多圈起來,有的都用“,”或“。“是的。壹些戲曲和啟蒙讀物也采用這種方法。此外,明朝還增加了人名和地名。前者是在名稱右邊加壹條直線,後者是在地名右邊加兩條直線。標點,這個詞,最早出現在宋代。”《宋史·何其傳》:“所讀皆有標點,意明,有不必說之人也。“這裏的標點是指讀古籍時加的句讀符號,也就是所謂的老式標點。新標點新標點是借用西方的書寫習慣,到了晚清才開始使用。譯者嚴復的《英語註釋》(1904)是中國最早使用外國標點符號的著作。五四運動前幾年,許多作家開始使用新的標點符號。新青年雜誌第4卷(1918)也已經部分使用。因為當時的出版物大多是豎排的,所以用戶都有不同程度的改動。這樣就出現了標準不壹的現象。1919年,馬毓藻、、錢、、周作人、胡適等人聯名提出《關於頒布新標點符號的建議》,經普通話統壹籌備委員會第壹次會議決議,由當時的教育部於1920年正式頒布。本議案首先說明了使用標點符號的必要性,然後列舉了各種符號,包括句號、句號、分號、冒號、問號、感嘆號、引號、破折號、省略號、括號、私名、書名***12。五四運動後,出版的標點符號逐漸推廣應用。與西方使用的標點符號相比,有幾個明顯的區別:①用“”作句號。,不要用”。②用" "和" "代替引號中的" "。就是適應直文的特點。(3)西文專有名詞的名稱和地名用大寫字母表示,而漢字沒有這種標記,所以應該有私名和書名。1951年9月,原中央人民政府出版總署公布了標點符號用法,10年6月,原國務院作出批示,要求全國遵照執行。40年來,書刊的書寫和排版由直書變為橫書,標點符號的用法也發生了壹些發展和變化。因此,3月1990,國家語委、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署重新發布了修訂後的標點符號用法。本標準是在新頒布的標點符號用法的基礎上制定的。本標準參考了國內關於標點符號使用的文獻,並廣泛聽取了中國學者、新聞工作者、出版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的意見。本標準對漢語書面語中標點符號的常見用法進行了規定和說明,旨在使人們正確掌握標點符號的用法,準確表達文字的意思,促進漢語書面語的規範化。本標準由國家語委提出。本標準由國家語委語言文字應用研究室標點符號用法課題組負責起草,主要起草人:龔、。本標準自6月1996日至6月1日實施。自實施之日起,原使用的標點符號即行廢止。1,範圍本標準規定了標點符號的名稱、形式和用法。這個標準對中文寫作規範起著重要的輔助作用。本標準適用於漢語書面語。外文和科技界也參考。2.定義本標準采用了以下定義。句子前後有停頓的句子,帶有壹定的句子語氣,表示相對完整的語言單位的意思。陳述句用來說明事實的句子祈使句用來要求聽者做某事的祈使句。用來問問題的疑問句。感嘆句用來表達某種強烈感情的句子。復句、從句復句和從句緊密聯系在壹起構成壹個大句子。這樣的大句子叫做復句,復句中的每壹個小句子叫做分句。詞語表達詞語和短語(詞組)詞語是可以獨立使用的最小語言單位。短語,即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詞按照壹定的語法規則組成的表達某種意義的語言單位,也叫短語。3.基本規則3.1標點符號是輔助書面語的符號,是書面語的有機組成部分,用來表示停頓、語氣以及詞語的性質和作用。3.2常用標點符號有10,分為點號和標點兩類。圓點的作用是標點,主要表示說話時的停頓和語氣。點分句末點和句中點。句末的點用在句末,包括句號、問號、感嘆號,表示句末的停頓和句子的語氣。句中的點用在句中,包括逗號、停頓、分號、冒號,表示句中的各種停頓。標簽的作用是表示,主要是表示句子的性質和功能。常用的標點符號有九種,分別是:引號、括號、破折號、省略號、項目符號、連字符、間隔、書名、專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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