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第壹人稱各個代詞,表示單數表人稱時,譯為“我”;表示復數時,譯為“我們”;在句中作定語表領屬時,譯為“我的”“我們的”。是單數還是復數,須根據上下文的文意來判斷。
第二人稱:汝(先秦古籍中也作“女”,音rú)、爾(ěr)、若、乃、而
說明:第二人稱各個代詞,表示單數表人稱時譯為“妳”,表示復數時譯為“妳們”;用作定語表領屬時譯為“妳的”、“妳們的”。
誨汝知之乎?(《論語十則》)
汝心之固,固不可徹。(《愚公移山》)
盍各言爾誌?(《子路冉有曾皙公西華侍坐》)
若為傭耕,何富貴也?(《陳涉世家》)
更若役,復若賦,則何如?(《捕蛇者說》)
爾其勿忘乃父之誌。(《伶官傳序》)
家祭無忘告乃翁。(《示兒》)
而翁歸,自與汝復算耳。(《促織》)
嫗每謂余曰:“某所,而母立於茲。”(《項脊軒誌》)
第三人稱:之、其、彼、渠、厥
說明:第三人稱代詞,表示單數表人稱時,譯為“他(她、它)”;表示復數時,譯為“他們(她們、它們)”;用作定語表領屬時,譯為“他(它)的”“他(它)們的”。
彼竭我盈,故克之。(《曹劌論戰》)
有復言令長安君為質者,老婦必唾其面。(《觸龍說趙太後》)
雖與府吏要,渠會永無緣。(《孔雀東南飛》)
思厥先祖父,暴霜露,斬荊棘,以有尺寸之地。(《六國論》)
註意:古漢語人稱代詞單復數的形式相同。有時“儕(chái)、輩、屬、等、曹”附在人稱代詞後邊表示壹(同)類人,但它們不同於現代漢語的“們”,含有“等等、壹批”的意思。
倘復請之,吾輩無生理矣。(《獄中雜記》)
吾屬今為之虜矣!(《鴻門宴》)
單於視左右而驚,謝漢使曰:“武等實在。”(《蘇武傳》)
爾曹身與名俱滅。不廢江河萬古流。(《戲為六絕句》)
不者,若屬皆且為所虜!”(《鴻門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