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執業醫師報名時間:2月1日-2月15日。
執業醫師(英文:Practicing physician)是指具有醫師執業證及其“級別”為“執業醫師”且實際從事醫療、預防保健工作的人員,不包括實際從事管理工作的執業醫師。
執業醫師應當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醫療執業水平,發揚人道主義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傷、保護人民健康的神聖職責。全社會應當尊重醫師。醫師依法履行職責,受法律保護。
執業醫師類別分為臨床、中醫、口腔和公***衛生。
中醫類包括中醫、民族醫和中西醫結合,其中,民族醫又含蒙醫、藏醫、維醫、傣醫、朝醫、壯醫。
新版大綱:
從8月14日召開的2012年醫師資格考試考務管理工作會議上獲悉。
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委托國家醫學考試中心再次修訂執業醫師考試大綱,這也是執業醫師考試大綱的第三次修訂。新版醫師資格考試大綱擬於年內頒布,2013年實施。
據介紹,目前使用的醫師資格考試大綱為2009年版。
為適應臨床實際工作需求的變化,國家醫學考試中心組織專家深入研討,按照合格醫師勝任崗位所需的知識和技能,根據對醫師、助理醫師和鄉鎮助理醫師的不同要求,完成各專業不同級別考試內容的修訂。
對於實踐技能考試大綱,重點就病例分析和基本操作的考試內容進行了修改;對於醫學綜合筆試大綱,重點就各專業的內容進行了增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