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書指古籍中專門記載歷史的書,在四庫分類之中就是史部。
史書發展:中國西周末年各諸侯國已有歷史記載,如晉國之《乘》、鄭國之《誌》、楚國之《梼杌》、魯國之《春秋》等,《墨子》裏面說墨翟曾見過“百國春秋”。
都是以編年史的形式存在,晉朝太康年間汲冢出土的《竹書紀年》也是編年體。東漢末年,荀悅撰成《漢紀》,開創了編年體的斷代史。
北宋司馬光撰《資治通鑒》,上起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年),下至五代周世宗顯德六年(959年),編年體的優點是方便考查歷史事件發生的具體時間,了解歷史事件之間的聯系,還避免敘事重復,《資治通鑒》的成功開創了撰寫編年史的高潮。
陳寅恪曾說:“中國史學莫盛於宋。”。編年體盛行起來,從而產生了綱目體與紀事本末體,梁啟超以為:“蓋紀傳體以人為主,編年體以年為主,而紀事本末體以事為主。夫欲求史跡之原因結果以為鑒往知來之用,非以事為主不可。”
章太炎在《中國通史略例》主張以《表》、《典》、《記》、《考紀》、《別錄》等五種體例來撰寫歷史;梁啟超在《中國史敘論》主張以《年表》、《載記》、《誌略》、《傳誌》四種體例撰寫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