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書記載的歷史,對於文史愛好者來說,首先應該是做到“虔敬”二字,即對先輩的過往抱著敬畏之心,對史書的作者懷有敬仰之情,如此才可以談史。對史書如有不敬,我們又從哪兒獲悉前世興衰、汲取人生智慧呢?從戲曲、小說、電視、電影嗎?
史書以“二十四史”為正,都是後人整理前朝檔案,以資當世,堪稱國家大事和文化盛典。所謂正史,嘉會的理解有三:壹是“皆擬班、馬”(《隋書?經籍誌》),為紀傳體斷代史;二是“凡未經宸斷者,則悉不濫登”(《四庫全書》),即官方主持編撰或朝廷認可;三是公正不偏頗。筆有千鈞,編修人員絕對堪稱當世鴻儒,日夜經年地整理府庫典藏、公私函件,檢視遺物、實地訪查,無不字斟句酌。誰敢拿腦袋開玩笑,誰又敢留後世罵名呢?重大事件脈落清晰,重要人物準確有據,其所具有的史源價值是無可替代的。
能傳下來的史書,都經過百代以上學者的考驗,如果我們不信,那我們應該相信什麽呢?至於不相信,其實是對專業歷史工作者而言的,不相信也是有門檻的。所謂的不相信,其實只是歷史學者對某些具體內容的質疑和證非。
《二十四史》3229卷,4700余萬字,要做到精熟,非常人所能及。很多學者浸淫特定時代的文獻數十年,對相關考古項目的進展也十分了解,因而會發現史書中的自身矛盾、文獻之間的相互抵牾,從而對某些內容提出質疑,並擇善而從。這不是對史書所記載歷史的懷疑,而是對編者在史料處理上的不當所作的糾偏。歷史學是材料科學,每種古籍的史料包括筆記小說、文學作品都有其獨特的史料價值,遑論史書了。
判斷歷史書的某些細節是否真實,就不能預設前提,不僅要弄清相關史料的針頭線腦和編者的真實意圖,不斷獲得古人思維,否決自己的主觀臆斷;還要在類似材料的比較中,找到事實的真相。讀史某種程度上就是法官審案,原告、被告、證詞、證物擺在桌面上,詳加考核真相就會水落石出。由於史料缺乏,可能很多歷史永遠並沒有真相。
讀史的過程,其實也是改變自己的過程。在現實生活中,很多地方把歷史文化當金礦,讓歷史名人為自己錢包服務,以滿足自己地方的虛榮心。這不是史書不值得相信,而是利欲熏心而信譽盡失。比如,網上總愛制造“躬耕地”爭議。《後漢書》記載,公元前207年正月開始曹操與張繡大戰於宛城;而《三國誌》可推出正於此年諸葛玄叔侄西投劉表於荊州,前197年諸葛亮於家為劉備獻出《隆中對》。作為北魏魯陽太守、東荊州刺史的酈道元(駐今泌陽),是貨真實價的當時南陽父母官,詳細記載了淯水的各種風物,引述了此前各種史料,把諸葛亮隱居地載入漢水今襄陽隆中。南陽武侯祠敕修於元朝,《出師表》中的“躬耕於南陽”指的是南陽郡宛城(今南陽市宛城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