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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文章?和文學的區別是什麽?

文學壹詞的最初含義,是指文章和博學。從現有文獻記載看,“文學”壹詞最早出現在孔子《論語》中,則直接地指文章和博學,被列為孔門四科(德行、言語、政事和文學)之壹:“文學子遊、子夏。”後來的《魏書·鄭義傳》這樣說:“而羲第六,文學為優。”在這裏,文學是指有文采的語言作品,即今天意義上的文學;同時,文學也指人的博學,即今天意義上的學識或學術,如哲學、歷史、語言等。 可以看到,文學壹詞在中國出現,壹開始就突出了“文采”含義。同時,文學從它被使用時起就具有了學識(博學)含義。 按照這種觀點,凡是富於文采的作品和顯示淵博學識的作品,都可以被稱為文學。

從魏晉時代起,文學逐漸地將“博學”含義排除了出去,而專註於以富有文采的語言去表達情感。這就形成了壹種新的較為狹窄的含義:文學是指有文采的緣情性作品。 在魏晉時期,具體說是在5世紀時,南朝宋文帝建立“四學”即“儒學”、“玄學”、“史學”和“文學”。這是壹個重要的標誌性事件:“文學”開始從廣義文學大家庭中分離出來,甩開非文學形態而獨立發展,確立了自身的特殊性[1]。這種特殊性大致可以相當於今日的“語言性藝術”的內涵了,盡管當時並未使用“藝術”字樣。這就是說,文學實際上被認為具有了語言性藝術的性質。 這樣,可以理解文學的另壹個內涵較為單壹的含義:文學是指那些以表達情感為主並具有文采的語言作品。

在中國古代,文學壹詞的含義並不是固定不變的,往往與學識、甚至所有語言性作品形成復雜的聯系。它最初的“博學”含義並沒有伴隨它的“緣情”特點的突出而消退或消失,而是由於社會文化語境的特殊需要而時常復活,並且有時還占據主導地位。

從兩漢時起,文學的“有文采的語言作品”和“博學”雙重含義受到分解,人們開始把“文”與“學”、“文章”與“文學”區別開來,稱今天意義上的文學為“文學”或“文章”,而稱學術著作為“學”或“文學”。與此相應,在魏晉六朝時代,人們還提出了“文”與“筆”的區分。 到了唐、宋時期,“文”(文學)與“學”(學術)之間的分界逐漸地獲得彌合,“文以載道”或“文以明道”的思想通行開來,廣義文學觀獲得了進壹步的具體化。韓愈倡導文學傳達“道”或“古道”:“愈之誌在古道,又甚好其言辭。”[2]他反對過去那種壹味註重“言辭”(相當於“文采”)的時風流弊,強調文學傳達儒家“古道”。“讀書以為學,纘言以為文,非以誇多而鬥靡也。蓋學所以為道,文所以為理耳。”[3]如果說“學”(學術)的目的是表述儒家之道,那麽同樣,“文”(文學)的目的也就是傳達“理”――儒家之道的具體化形態。“文”與“學”正是在“道”的基點上統合為壹體。柳宗元更直接地主張“文以明道”:“始吾幼且少,為文章,以辭為工。及長,乃知文者以明道,是固不茍為炳炳烺烺,務采色、誇聲音而以為能也。凡吾所陳,皆自謂近道,而不知道之果近乎,遠乎?吾子好道而可吾文,或者其於道不遠矣。”[4]。他反思自己年輕時只重視言辭及文采的偏頗,認識到“文以明道”才是文學寫作最重要的事。他指出:“余懼世之學者溺其文采而淪於是非,不得由中庸以入堯舜之道。”[5]他堅持認為如果沈溺於“文采”就會阻礙通向“堯舜之道”。這樣,從唐代起,文學中“言辭”及“文采”受到抑制而“明道”成為最高目標,這就為消除文學與非文學之間的分野鋪平了“道”。正由於“道”的主宰作用,“文”與“學”在“道”的基點上重新消除了差異,“文章”與“博學”兩義再度形成統合,從而“文學”又在新的語境中重新復活了先秦時代的原初含義。從此時起到清代,這種學術意義上的文學概念壹直被沿用。 清末民初學者章炳麟的觀點,可以說代表了這種廣義的文學觀的壹種極致。他堅持認為:“文學者,以有文字著於竹帛,故謂之文;論其法式,謂之文學。”[6]在他看來,“文學”壹詞應當具有如下含義:凡以文字形式顯示在竹帛上的,就叫做“文”;而討論“文”的規律和法則的,就叫做“文學”。這裏不僅明確地沿用文學的文章和學術含義,而且使它無限地擴大到凡“著於竹帛”的壹切文字形態。這意味著,人類創造的壹切有文字記載的語言性符號都可以稱為文學,從而使得文學成為包括文章和學術在內的壹切文字(語言)作品的總稱。凡是用語言(文字)制作成的作品都可以被稱為文學。這就幾乎包括了人類創造的所有語言(文字)性符號:口頭言語、文字以及它們所傳達的詩歌、散文、小說、哲學、歷史等作品。文學既可以指有文采的表情的語言性作品,即今日文學;也可以指傳達消息的日常言談、記事載言的史書、說理論事的學術著述等,即今日非文學。 這種包容壹切的廣義的文學含義,就與現代西方語言學和符號學的“語言性符號”(linguistic sign)壹詞相近了。這樣,文學壹詞就是人的所有語言性符號行為及其作品的代名詞了。 所以,文學在廣義上泛指人類創造的壹切語言性符號,包括今日的文學和非文學。

隨著晚清以來西方學術分類機制的傳入,中國逐漸地形成了如下現代文學術語:文學是壹種語言性藝術。這壹現代含義其實是來自現代西方的狹義文學觀念與中國古代狹義文學觀念在現代相互交匯的結果。可以說,西方文學觀念為文學提供了現代學術分類機制,而中國古代狹義文學觀念則為它設置了傳統依據。當著西方“美的藝術”觀念傳入,中國魏晉以來的有文采的緣情性文學觀念就被激活了,從而匯合成壹種新的現代性文學觀念。這種匯合點在於兩方面:第壹,西方的“美的藝術”中的形式美內涵與中國的“文采”得以對應起來;第二,西方的“美的藝術”中的表情性內涵與中國的“緣情”內涵相溝通。也就是說,來自西方的形式美和表情性觀念與中國固有的文采和緣情性傳統觀念實現了現代跨文化匯通。因此,如果只看到西方影響而忽略中國古代自身的狹義文學觀念傳統的激活,是無法完整地把握現代文學含義的來由的。 這樣,文學的現代含義是:文學是壹種語言性藝術,是運用富有文采的語言去表情達意的藝術樣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