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莊公生,他的風格出人意料。(《鄭海涵段》)
(2)錯的不能忽視。(《張釋之傳》)
(3)過去的也彎曲,新來的也相信,彎曲互相信任,受益。(在凝聚力下)
顯然,例①的應用是否定的,否定就是否定。例2:錯誤的應用措施和放置的意義;例3的字母與屈曲相反,只有在應用時才能流暢。然而,這些句子的作者並沒有使用本該使用的詞,而是使用了與意義無關但發音相似的詞。這就是古書中所謂的作弊現象。這裏的“措”、“措”、“信”是常用詞,“措”、“申”分別是它們的原詞。
雖然前人也稱之為借,也是“靠聲表意”,但與六書之壹的“借”有所不同。《六書》中的借字是壹種造字法,是借用其他字的書寫符號而不是為某些字做專門的書寫符號的規律,是“無壹字之言”的“借音”(後來再造者除外);通借是古代漢字的壹種變通現象,即不使用原字而臨時用其他讀音相近的字代替,這就是“原字”和“依音”。
為什麽會出現不用就作弊的現象?原因有很多。從根本上說,漢字雖然是在象形、象、義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表意文字體系,但由於種種原因,並不能達到形意的完全統壹,所以在造字之初就壹直借用。這說明漢字作為記錄漢語的符號,本來就是允許的,是借音表意而存在的。雖然用詞和用詞有區別,但借音表意沒有本質區別。只要能在使用過程中建立並得到社會的認可,就不會造成交流的障礙。所以,某些過節假日的現象在某個時代是普遍存在的,當時的人認為是理所當然的,也就不足為奇了。在沒有正字法、沒有工具書推動漢字規範化的古代,人們使用漢字沒有後世那麽嚴格。此外,漢字正式改字後,字形直觀的表意功能不復存在,音相近的字很多,其形狀也很難記憶。人趕著寫的時候對計劃不熟悉,自然容易寫出“其他的話”,正如鄭玄所說:“書的開頭也是倉促的,沒有壹個字,或者用聲類作類比,只是有趣而已。”至於壹些已經失傳的古籍,只能根據某人的口述來記錄和流傳。錄音的時候很容易註意聲音而忽略字體。有些“他字”流傳了很久,逐漸成為壹種習慣,所以古籍中的很多通假字和自己的字(即某壹個)之間的對應關系是相當固定的。
古籍中通假字的大量使用是古籍難讀的原因之壹。我們在遇到壹個通用詞的時候,壹定要打破它的詞表的束縛,要“以聲求義”,找到它的本義,而不是“硬件解碼”,在詞中尋找意義。清代學者王念孫說得好:“聲部相近者,多借經。學者以聲求義,破借之言,以自己之言讀之,必解凍;如果是借詞強解,那就是病。”前人把上面的例子(1)“莊公出生”從字面上理解為“毛妹”,“吳江是在睡夢中出生的莊公,直到出生才意識到自己的生命。”壹覺醒來,孩子已經出生了,何必“驚訝”呢?所以這個解釋是“用詞害詞”,可見讀古書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