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族也和世界上許多古老民族壹樣,有著自己的創世紀歷史。漢族先民是將自己關於世界起源、始祖活動和民族形成等,傳說時代的歷史歷經久遠地口耳相傳之後,再由後世的歷代文人,記載並保留在有關漢文古籍中的。在漢族的創世紀神話和傳說中,流傳甚廣的伏羲和女媧的傳說,就是反映傳說時代華夏先民的始祖夫婦,在創世紀之時孕育後代、開啟黃土地上農耕文明的歷史蹤跡。
本文透過漢文古籍中壹些零星記述,試圖解讀具有東方色彩的,古代華夏先民創世神話傳說之壹斑。希冀窺視華夏先民的始祖夫婦,在黃土地上繁衍後代、開啟農耕文明的早期歷史。文章標題和論述所用的“始祖夫婦”之稱,是借用《簡明不列顛百科全書》壹書,對“亞當和夏娃”釋文的提法[1] 。目的是在陳述粗淺陋識之時,稍具不成熟的簡略比較之意。鑒於學力和見識所限,謬誤淺顯,在所難免,懇請大家不吝賜教。
伏羲和女媧是孕育華夏先民的“神人”
漢文古籍關於伏羲和女媧的記述,大多是經歷華夏先民長期口耳相傳之後,再由後世歷代文人加工載錄的。所以在有些內容上,存在不少怪譎、重復和難解之處;還有壹些內容則有著明顯的虛構、夢幻和錯謬的地方。但是,這些古代華夏的創世紀神話和傳說,絕非是全然的荒誕和虛幻性的騙言。事實上,正是這些神話和傳說,蘊含著華夏先民對自己創世紀歷史的深邃認識和淺近質樸的表述。
關於伏羲和女媧傳說的記述,在漢文古籍中顯得比較淩亂。根據《世本·帝系篇》的記載稱:“太昊伏羲氏。”由此可知,華夏先民早就明確認為,伏羲即為太昊伏羲氏。而在漢文古籍中,太昊又被記作大昊、大皞、太皞;伏羲也可記作包羲、庖羲、皰犧、伏犧、宓犧、炮犧和伏戲等。
值得壹提的是,伏羲的事跡有許多是和女媧的事跡,相互聯系在壹起的。如五代蜀杜光庭,在《錄異記》卷八便記載了:“陳州不太昊之墟,東關城內,有伏羲女媧廟。”根據這個記載,我們可以知道,大約是在唐末之時,伏羲和女媧兄妹成婚、繁衍後代的傳說,就已經在華夏民間廣泛流傳著了。按照歷史唯物主義和社會學、民族學的解釋,實際上這正反映出傳說時代華夏先民,所經歷的氏族內部兄妹互相婚配的社會發展階段。
1﹒伏羲是“神”和女人所生的“神人”
在華夏先民的神話傳說中,舉凡建奇功、創偉業,被後代敬奉為神明的偉人,壹般多是其母親與神結合後所生的。而這樣的婦女與神結合的方式,通常就表現為婦女踐踏了神的大足跡,或者是婦女吞食神鳥所生的大蛋,感孕而育。按《太平禦覽》卷78引《詩含神霧》所記:“大跡出雷澤,華胥履之,生伏羲。”則明確地指出了,伏羲正是由其母華胥,踐踏了神的大腳印,從而懷孕育生的。
《山海經·海內東經》又稱:“雷澤中有雷神,龍身而人頭。”華夏先民歷來以傳說中的“龍”,作為自己的圖騰崇拜。因此,漢族和古代華夏也被稱作“龍”的傳人。在華夏先民心目中,雷神是壹位有著巨大力量的神祗。於是,他們便將自己的始祖伏羲,描述是龍身人頭、有著巨大力量的雷神,與世間的婦女結合後所生的,有著神奇力量的“神人”。
在這裏我們有趣地看到了,華夏先民在自己的創世神話和傳說中,不僅創造出了為後人累世敬仰的始祖。而且還創造出了“龍身而人頭”,以“大跡”與華胥氏結合,從而生下始祖伏羲的的“神”。在這裏,我們又看到了華夏先民,源遠流長的“造神”之淵。
在華夏先民的心目中,伏羲是和女媧壹起,還是壹個代表著依附“神力”,孕育華夏先民,肇啟農耕文明的時代。成書較早、被華夏先民奉為“六經”之首的《周易·系辭下》,就有這樣的記述:“包羲氏沒,神農氏作。”“神農氏沒,黃帝、堯、舜、禹作。”這實際上向我們指出了,註重人文傳承的華夏先民,早就已明確無誤地,將至高無上的伏羲始祖,位列於炎帝神農氏,以及開創人文的黃帝始祖之前。
2﹒伏羲是華夏先民脫離神界的始祖
在華夏先民的早期神話和傳說中,神是不同與人的。神是有著巨大力量,並與人分界而居的。神都是生活在天庭的,神能夠下到人間;而人是不能上達天庭的。傳說眾神是在壹個名叫,都廣山的地方上天下地的。這就是《淮南子·墬形訓》所記的:“昆侖之邱,或上倍之,是謂涼風之山。登之而不死……或上倍之,乃維上天,登之乃神,是謂太帝之居。”
因為伏羲是神和女人交合後所生的神人,所以伏羲也能緣天梯建木以登天。《山海經·海內經》記述說:“南海之內,黑水、青水之間,有木名曰建木,大皞爰過。”這裏所說的“建木”,是眾神用來登天專用的。所以“建木在都廣,眾帝所自上下。日中無景,呼而無響,蓋天地之中也。”而“大皞爰過”說的就是始祖伏羲,也能像神壹樣,攀緣建木、上下往返於天地與神人之間。”
然而,也正是伏羲能攀緣上下,反映在華夏先民心目中伏羲,只是壹位“絕地天通”時代,與神有著區別的人。伏羲是壹位脫離神界、有著神力進行發明創造,帶領人民開創農耕文明、實行社會變革的始祖。所以,始祖伏羲才能被華夏先民推崇為傳說時代的神人,並以其所獲得的空前偉業,歷經久遠地銘記在華夏文明殿堂上。
3﹒女媧是用黃土孕育華夏先民的女始祖
女媧造人傳說對華夏先民影響深遠。《淮南子·說林訓》對此的記述頗具神化色彩:“黃帝生陰陽,上駢生耳目,桑林生臂手。此女媧所以七十化也。”按漢末學者高誘所說:“黃帝古天神也,始造人之時,化生陰陽。”“上駢、桑林,皆神名。”所以,《淮南子·說林訓》是說明“女媧王天下者也,七十變造化。此言造化治世非壹人之功也。”[2] 這不僅較客觀地折射出了,女媧是在“眾神”的襄助下,才能完成“造人”這壹社會進化大業的。同時,也科學地反映了,伏羲和女媧時代的華夏先民,正處於母親氏族社會的歷史實體。
《太平禦覽》引《風俗通》所載的女媧造人傳說,是這樣記的:“俗說,天地開辟,未有人民,女媧摶黃土作人,劇務,力不暇供,乃引絙於泥中,舉以為人。”這個記載雖然較晚,但其起源或許更早於《淮南子》所說。它最浪漫和最有意義的地方是,女媧“摶黃土”造人。女媧用“黃土”孕育了華夏先民,既浪漫而生動地揭示了女始祖,孕育華夏先民的社會發展蹤跡;也科學而經典地反映了華夏先民,與滋養他們和農耕文化的黃土地,有著生俱來的、不可分離關系的歷史根基。
《風俗通》還記有壹個傳說:“女媧禱神祠,祈而為女媒,因置昏姻。”這個傳說所反映的內涵,既耐人尋味,又令人發思。它壹方面固然是女媧造人後,社會進化的繼續和發展。另壹方面則深刻地反映和揭示了,伏羲和女媧時代的華夏先民,正在發生著的婚姻,以及由婚姻而引起的,社會制度上的重大變革。那就是,處在由女始祖率領“禱神祠”的母系社會,正在逐步向“為女媒,因置昏姻”的父系社會過渡。
伏羲和女媧時代的母系農耕文明
歷史唯物主義原理的社會發展規律告訴我們,伏羲和女媧時代的華夏先民,正好處於母親氏(部)族社會,向父系氏(部)族社會過渡的時期。處在這個時期的華夏先民,基本上是按母親的世系進行傳承的,所以就在漢文古籍中便說他們:“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只是當時華夏先民,也正在逐步向父系社會過渡。於是他們才會推舉出像伏羲那樣,被後世敬奉的男性始祖來,並且將這位男姓始祖描繪成,是“神”和女性結合後降生的,具有神奇力量的“神人”。
按《雲芨七籖》卷100輯《軒轅本紀》所雲:“黃帝遊華胥國,此國神仙國也。”註“伏羲生於此國。”可見,傳說中的華胥,不僅是生伏羲的“伏羲之母。”而且還是傳說時代華夏先民的壹個國名,或者說是壹個氏族、部族名。所以,誕生伏羲的華胥國,實際上就是現在民族學家們說的,實行氏族(部族)內通婚的母系氏族(部族)社會。
在這樣的母系氏族(部族)社會裏,流行的是氏族(部族)內,輩份不同的男女,自相婚配、繁衍後代。因此,我們就看到了傳說中的伏羲和女媧,彼此既是兄妹、又是連為壹體的夫婦。當時的華夏先民,不但清晰地知道其母華胥氏;同時也由於社會的發展,促使他們能夠推測,或者說杜撰出其父系始祖之父,乃是留下“大跡”,卻又無可追溯的“神”。
1﹒伏羲和女媧是自相婚配的兄妹
《楚辭·天問》稱:“女媧有體,孰制匠之?”漢代學者王逸對這段的註文是:“傳言:女媧人頭蛇身,壹日七十化。”又據《文選·王延壽〈魯靈光殿賦〉》所記:“伏羲鱗身,女媧蛇軀。”這就是華夏先民所描繪的,伏羲和女媧作為夫婦的,兩位壹體的形象。近代在南方壹些地方發現的,伏羲和女媧雙頭連體蛇身的圖像,也是對夫婦兩位壹體形象的印證。
唐代李冗《獨異誌》卷下又雲:“昔宇宙初開之時,只有女媧兄妹二人,在昆侖。而天下未有人民。議以為夫妻,又自羞恥。兄即與妹上昆侖山,咒曰:‘天若遣我兄妹二人為夫妻,而煙悉合;若不,使煙散。’於是,煙即合,其妹即來就兄。”這就是對兄妹議為夫婦的較詳盡的記述。
無獨有偶,清代梁玉繩《漢書人表考》卷二,引《春秋世譜》也說:“華胥生男子為伏羲,女子為女媧。”由此可見,華夏先民關於伏羲和女媧是“同母”所生兄妹,以及他們自相婚配、繁衍後代的傳說,乃是流傳廣泛、確鑿有據的。從而也就反映出,傳說時代華夏先民確曾經歷過,氏族內部兄妹互相婚配的社會發展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