聿在名字裏讀:yù。
聿是漢語通用規範二級字 。此字初文始見於商代甲骨文及商代金文,其古字形像手執毛筆的樣子,是為筆之初文。聿的本義指書寫用的筆,後假借為助詞,用在句首或句中。
會意字。左部像壹支毛筆,有筆桿與筆毛;右部是壹只手(又)的象形。從造字的本意而言,這是執筆寫字的形象,是“筆”的初文。發展到周代,毛筆下部出現壹點,這壹點又漸變為壹橫,同時手指與筆桿交叉,戰國到小篆都承繼了這壹結構。戰國時,或訛變作圖C,但沒有進入主流地位。隸變後楷書作聿,主要是筆勢變化。
無論是甲骨銅器,還是文獻典籍裏所見到的聿字,是極少用其“執筆寫字”或“寫字用的筆”這種含義的。揚雄《太玄·飾》提到“舌聿之利”(舌指講話,聿指用筆寫文章),可說是罕見的例子。聿大都用作語氣詞,偶而也用作地名(蔔辭)。聿被久假不歸,本義逐漸湮沒,不得不在它上面再加竹頭,成為“筆”,以便同假借為語氣詞的聿相區別。現在所見文獻資料中的諸多“筆”字,究其初,應該都是“聿”字。
《說文解字》分析聿字為“從壹聲”,雖不符合甲骨文字形,但它保存了對聿、筆二字的正確解釋:“聿,所以書也”“筆,秦謂之筆。從聿,從竹。”可見筆是後起字,秦以後才見使用。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說“聿,秦以後皆作筆”,是合乎事實的。
古籍釋義:
卷三聿部余律切(yù)
所以書也。楚謂之聿,吳謂之不律①,燕謂之弗。從壹聲。凡聿之屬皆從聿。
註釋①不律:“不律”為“筆”之合音。
說文解字註
所?書也。
段註:以,用也。聿者,所用書之物也。凡言所以者視此。
楚謂之聿,吳謂之不律,燕謂之弗。
段註:壹語而聲字各異也。《釋器》曰:不律謂之筆。郭雲:蜀人呼筆為不律也。語之變轉。按郭雲蜀語與許異。郭註《爾雅》、《方言》皆不偁《說文》。弗同拂拭之拂。
段註:各本作壹聲,今正。此從而象所書之牘也。余律切。十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