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和直屬單位業務;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擬訂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計劃;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宣傳、保密、信訪、綜治維穩等工作;管理機關行政事務。
負責人:郭振榮
(二)政策法規處
擬訂文化藝術政策,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統籌協調重要文化政策調研工作;擬訂文化藝術中長期發展規劃;承擔行政處罰的事前審查、事後監督和聽證、行政復議、應訴與國家賠償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省屬文化類民辦非企業單位和文化類社會團體的設立審查;指導文化藝術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負責人:顏力飛
(三)財務處
管理文化、文物行政事業經費;負責機關並指導、監督直屬單位的財務工作;負責文化、文物系統的統計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基本建設、國有資產、政府采購工作;指導省級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
負責人:楊習躍
(四)藝術處
擬訂文學藝術事業發展規劃;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藝品種,扶持優秀文藝作品和重點藝術院團;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推動各藝術門類的發展;組織、指導、協調全省性藝術展演、展覽以及重大文藝活動;指導直屬藝術院團的業務建設;負責藝術考級活動的審批和管理。
負責人:周 顏
(五)文化市場處
擬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對文化領域的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對文藝演出、文化娛樂、文化藝術品和動漫市場進行監管;對網吧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管理;對網絡遊戲服務進行監管(不含網絡遊戲的網上出版前置審批);對從事演藝活動民辦機構進行監管;指導行業協會工作。
負責人:宋金山
(六)文化產業處
擬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扶持和促進文化產業建設與發展;推進文化產業信息化建設;指導文化產業基地和區域性特色文化產業群建設;督促重大文化產業項目實施,負責推進對外文化產業交流與合作;協調動漫遊戲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和會展交易;指導和推動動漫產業發展。
負責人:金 強
(七)社會文化處
擬訂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群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導圖書館和文化館(站)事業;指導文化信息資源***享工程建設和古籍保護工作;指導重大群眾性文化活動和文化先進單位創建工作;指導基層群眾文化活動,指導村文化活動室和社區文化活動中心建設;指導直屬社會文化單位業務建設。
負責人:郭 偉
(八)非物質文化遺產處
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擬訂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保護規劃;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承辦國家級、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的申報或評審工作;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數字化建設;組織實施優秀民族文化遺產傳承普及工作;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博物館、傳習所等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
負責人:蔡永輝
(九)文物處
協調、指導文物保護、考古工作和重大項目的實施工作;承擔文物保護與考古有關審核審批事務及有關資質、資格認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街)申報和保護工作;依法承擔世界文化遺產有關報批、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文物行政執法、文物安全保衛督察工作;組織查處文物違法重大案件,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文物犯罪重大案件。
負責人:余劍明
(十)博物館處
承擔博物館業務指導和管理工作;承擔文物和博物館科技、信息化、標準化規範的組織落實工作;承辦國家珍貴文物藏品的有關審核審批事項;協調博物館間的交流與協作;指導民間珍貴文物的搶救、征集工作;承擔文物拍賣、進出境和鑒定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博物館安全保衛督察工作。
負責人:胡 浩
(十壹)對外文化聯絡處(港澳臺文化事務處)
指導、管理對外文化交流和宣傳工作;擬訂對外文化交流政策;組織全省性大型對外文化交流活動;管理外國駐昆明總領事館在館外舉辦或聯辦的文化活動。
負責人:徐 玲
(十二)人事處
負責機關、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教育培訓等工作;擬訂文化藝術行業人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高層次文化藝術專業技術人才的選拔培養和推薦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文化科技發展規劃;協調國家和省部級文化藝術科研項目申報、立項、攻關和成果推廣;組織實施文化創新獎勵工作;指導文化行業藝術職業教育;推進文化科技信息化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從業人員職業資格管理工作。
負責人:羅 波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負責人:杜文輝
監察室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行政監察、內部審計工作。
負責人:朱 明
離退休人員辦公室
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
負責人:魏斯慶 雲南省文物總店
雲南文化藝術中心
雲南文化藝術職業學院
雲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
雲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雲南省民族藝術研究院
雲南省美術館(雲南畫院)
雲南省文化館
雲南省博物館
雲南省話劇院
雲南省花燈劇院
雲南省滇劇院
雲南省京劇院
雲南省文化廳機關服務中心
雲南省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總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