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DA剝奪冬蟲夏草的保健品地位主要有兩個原因。壹是冬蟲夏草、冬蟲夏草粉、純粉產品重金屬砷含量為4.4-9.9mg/kg,嚴重超標(4-10倍);第二,關於冬蟲夏草保健功能的科研成果大多是國內機構做的,研究水平基本處於“成分鑒定”的水平。沒有高質量的研究可以證明冬蟲夏草對人體健康有特殊作用。
但這並不意味著冬蟲夏草沒有藥用價值。正是因為它的藥用價值,CFDA把它踢出了保健品的圈子,但保留了藥材的身份。
如果以古籍的記載來衡量,似乎冬蟲夏草有藥用的功效,但沒有記載其作為保健品的功效。《中藥註冊管理補充規定》給出了“滿足古籍記載的,無需提供臨床試驗結果和數據”的要求,並未提及其他單味中藥。
因此,CFDA強調冬蟲夏草必須提供對人體健康有特殊功效的證據,表明CFDA終於開始在中醫療效上走向現代化,無論是治療還是保健,並傾向於用科學實驗來檢驗中醫的實際療效。這對於中醫的發展無疑是壹件好事。從公共健康的角度來看,這更有利。